农民日报报道:湖北潜江发展虾稻共作促进稳粮增收

04.08.2014  12:34
 

        中共潜江市委 潜江市人民政府潜江市的虾稻共作基地。

        湖北省委副书记张昌尔在潜江调研小龙虾产业。

        湖北省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现场会在潜江召开。图为湖北省委副秘书长、省委财经办(农办)主任刘兆麟,湖北省农业厅厅长戴贵洲等会议代表在潜江莱克水产公司的虾稻共作基地参观。

        潜江市的虾乡稻等农产品引起湖北省农业厅领导的关注。

        新开发的稻虾鸭模式,即在虾稻共作的平台上再拦网养鸭。

        水稻收获后,秸秆还田,涵养水土再继续放水养虾。

        稻田养虾。

        虾稻共作模式中,从6月上旬开始插秧,小龙虾可以收获到8月中下旬。


  潜江市是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中国小龙虾之乡、湖北省重要的产粮大市。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直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潜江市按照“因地制宜、政策扶持、产业引导、龙头带动、市场运作、科技指导”的工作思路,坚持“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基本原则,大力发展虾稻共作生态种养,有力促进了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虾稻共作已成为全省现代农业发展的成功典范。
  
  科技创新,探索虾稻共作种养模式
  
  潜江是虾稻连作模式的发源地。2001~2004年,潜江市农业科技人员与农民一道,经过4年的艰难探索,成功总结出了虾稻连作技术,创造了虾稻连作模式。这种模式既解决了冬季低洼田撂荒的问题,又解决了水产品加工企业虾源不足的问题,同时也为农民提供了一条发家致富的新途径。
  
  但是,由于春季低温阴雨天气频繁,小龙虾往往没有达到商品规格就仓促收虾,整田插秧,从而影响了小龙虾的产量和效益,导致养虾和种稻的矛盾十分突出。为了提高小龙虾的上市规格,增加产量,实现小龙虾的均衡供应,化解小龙虾养殖与水稻种植的矛盾,从2010年开始,潜江市农业科技人员在原有模式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探索,历经3年的科技攻关,创新发展出虾稻共作生态种养高效模式。
  
  经过近两年的示范推广,虾稻共作模式稳粮增收成效显著。虾稻共作能充分利用稻田资源,将水稻种植、小龙虾养殖有机结合,通过资源循环利用,全程使用频振式杀虫灯,减少农药用量,达到小龙虾、水稻同步增产,产品品质同步提升的目的,实现一田两季、一季双收、一水两用、一举多赢、高产高效的目标。2013年,全市虾稻共作平均亩产小龙虾200公斤、稻谷626公斤,亩均纯收入4000元以上,比单一种植中稻增加3000元以上,比虾稻连作增加1800元以上。
  
  政策扶持,壮大虾稻共作基地规模
  
  潜江市围绕“培育大产业、建设大基地、争创大品牌、做好大服务、促进大发展”的发展目标,先后出台了《关于打造升级版,建设先行区的决定》、《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进农业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发展虾稻共作模式,进一步推动小龙虾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2013—2017年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虾乡稻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拿出400多万元对发展虾稻共作给予资金扶持,鼓励农民自发建基地、合作组织建基地、龙头企业建基地,不断壮大基地规模。
  
  潜江对实施虾稻共作改造的农田,每亩按照40元标准对农户实行“以奖代补”,对连片发展2000亩以上的板块每个给予1万元的工作奖励。同时,整合省级现代农业水产发展、水稻高产创建、工厂化集中育秧机械插秧、“十二五”粮食科技丰产工程、土地平整、农业综合开发、小农水、新农村建设等财政支农资金2亿元,全力支持虾稻共作基地建设,配套完善水、电、路、渠,提高基地建设标准。按照“宜养则养、宜种则种”的原则,合理规划,科学布局,短短两年时间,全市高标准建设了10万亩虾稻共作基地,建成万亩以上的基地5个、千亩以上的基地20个,同时配套建成了3000亩的国家级小龙虾良种选育繁育中心。
  
  龙头带动,拓宽虾稻共作发展空间
  
  潜江市现有小龙虾加工企业13家,年加工能力20万吨,莱克公司、华山公司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莱克公司通过建设30亿尾小龙虾良种选育繁育中心项目,带动小龙虾良种选育、苗种繁育,解决小龙虾苗种问题;华山公司从精深加工入手,加快甲壳素及其衍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开拓小龙虾精深加工产品海外市场,延伸产业链,提高小龙虾产业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
  
  全市现有“虾乡稻”大米加工企业5家,年加工能力30万吨,虾乡食品公司、喜颂集团、江汉油田粮油加工厂已通过绿色食品认证,大米加工企业把虾稻共作“优质、生态、无残留”理念融合到品牌宣传、包装设计中,对虾稻共作生产的稻谷加价收购。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在种养技术指导、生产管理和产品加工销售等方面的作用,鼓励种养大户与龙头企业签订合同,为龙头企业提供充足的加工原料。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进一步拓展虾稻共作的发展空间,提升小龙虾、“虾乡稻”大米品牌档次,促进虾稻共作的快速发展。
  
  品牌推动,提升虾稻共作产品内涵
  
  潜江市牢固树立“品牌就是市场”、“品牌就是生产力、竞争力、软实力”的理念,加强了“潜江龙虾”鲜活品牌、“良仁”、“楚玉”小龙虾加工品牌、“虾乡稻”优质大米等品牌的培育、认定、宣传、保护和推广,不断打造虾稻共作产品品牌的内涵和美誉度,培育了一批国内外市场叫得响、过得硬、占有率高的精品名牌,靠品牌闯市场,向品牌要效益。
  
  潜江市已成为全国小龙虾标准化养殖整县推进示范县,“潜江龙虾”是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良仁牌”商标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楚玉冻煮小龙虾”被评为湖北省名牌产品,“虾乡稻”牌生态香米荣获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会“金奖大米”称号。积极支持“虾皇”、“五七油焖大虾”、“小李子”、“利荣红透天”等小龙虾餐饮品牌做大做强,分别在东西城区规划建设了油焖大虾美食街,依托电商平台在网上进行营销,在特色中国湖北馆进行展示,并将油焖大虾以连锁餐饮方式向外推广。
  
  潜江市市长黄剑雄说,通过每年举办“中国湖北潜江龙虾节”,成功将龙虾节打造成了富民强市的“驱动器”,成为富民、惠民、乐民的节庆盛会,成为集“美食盛宴、文化盛典、经贸盛会”于一体的文化品牌,在发挥农业食物保障、原料供给、解决就业等传统功能基础上,拓展了生态保护、休闲农业、文化传承等新型功能,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开辟了新渠道。
  
  技术支撑,落实虾稻共作配套服务
  
  潜江市坚持虾稻共作与绿色食品产品认证对接的原则,组织标准化生产,成立了以分管农业副市长为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虾稻共作标准化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标准化生产的协调、管理、检查、督办、验收;组建技术指导小组,为基地农户全程提供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服务;相关区镇处相应成立了工作专班,负责标准化生产的具体实施。
  
  制定、发布、实施了《潜江龙虾虾稻共作技术规程》、《虾稻共作中稻种植技术规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媒手段,全方位开展技术宣传;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深入田间地头进行面对面的技术指导,为农户提供全方位的指导服务,及时解决农民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建立虾稻共作生产档案,实时掌握虾稻共作生产情况。今年以来,全市共举办虾稻共作技术培训153期,培训农民1.83万人次,发放资料12.4万份,现场技术指导2000人次。
  
  部门协作,形成虾稻共作发展合力
  
  市直有关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全力做好虾稻共作的服务工作。农业部门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切实做好技术培训、指导、咨询及跟踪服务等工作;水务部门打破常规,更新观念,科学调度水利资源,在不影响水利设施建设的基础上,确保虾稻共作基地的冬季水源有保障;财政部门把虾稻共作“以奖代补”政策纳入常态机制,给予长期扶持;电力部门结合农村电网改造,优先搞好虾稻共作基地的电力配套建设;交通部门结合村村通的路网建设,优先完善虾稻共作基地的道路改造升级;潜江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在全市推行“欣农贷——虾稻共作产品贷款”业务,解决农民发展虾稻共作融资难的问题;中国人保财险公司采取政府补一点、农民出一点和人保财险贴一点的办法,在全省率先开展小龙虾养殖保险业务,解决了农民发展虾稻共作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