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水有毒》演唱权案8日开庭 原唱索赔213万余元

06.07.2015  15:32
北京朝阳法院微博截图

  中新网7月6日电 今早,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歌手胡杨琳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老东家太格印象传媒技术有限公司及旗下签约艺人桂莹莹诉至法院,索赔损失213万余元。案件将于8日下午开庭。

  微博中称,胡杨琳与老东家北京太格印象传媒技术有限公司解约后,老东家另谋新人演唱自己的成名曲《香水有毒》等歌曲,并将自己的名字作为桂莹莹的艺名使用。歌手胡杨琳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该公司及旗下签约艺人桂莹莹诉至法院。本案定于8日下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