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检方开展惩治涉企犯罪等多个专项工作

11.06.2014  23:02

  中新网武汉6月11日电 (记者 艾启平)湖北省检察院11日公布,该院今年将着重部署开展三个专项工作,进一步维护和创新健康的发展环境。

  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郑青介绍说,一是惩治涉及企业违法犯罪;二是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是以增强公务人员法律底线意识和程序意识为主题的专项预防工作。郑青表示,开展这三个专项工作,主要是基于针对制约、影响、破坏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等因素考虑。

  今年以来,湖北省检察院在专题调研中发现,当前,“砖砂石霸”、“吃拿卡要”、“裁判不公”等一些涉及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企业健康发展,要求加大打击、治理力度的呼声很高。为此,该院出台方案决定,今年6月至12月,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涉企专项工作,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为服务湖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近期,湖北省检察院下发了相关方案,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此外,根据湖北省政府的相关文件,该院近期还出台了实施意见,明确规定“高校、院所研发团队进行科技成果转化获取收益,符合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并符合有关协议的,不属于贪污、私分、侵占、挪用行为,检察机关不应当以犯罪论处”。这些规定为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供了司法保障,真正为科研人员吃了一颗“定心丸”。

  当前,湖北少数公务人员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在从事公务和履职过程中,还存在违反法治原则、突破法律底线、违反法定程序的现象。针对这些问题,今年5月,湖北省检察院下发了通知,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活动,促进增强公务人员法律底线意识和程序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思维、依靠法律制度、采取法律方式解决问题。

  郑青表示,上述三个方面专项工作,检察机关将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检察职能,提高营造发展环境水平。(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