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拟提拔党政正职干部开始征求环保部门意见

16.07.2015  18:11

     近日,武汉市新洲区委组织部向区环保局发函,对区内拟提拔重用的街镇党政正职干部,就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履职工作情况,征求区环保局意见。这在新洲历史上尚属首次。

    2014年,新洲区在全国区县级率先提出实行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的理念。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征求意见,出台了《新洲区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

    该《办法》规定,对街镇和相关部门主要考核水环境污染治理等8项重要内容,对各项指标量化,按百分制统计,定期排名通报,季度推进、半年小结,年终结硬帐,并将最终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调整任用的重要参考。党政干部任职区域,如果生态环境质量下降,区环保局将有权对提拔任用的干部行使一票否决权。这一作法被《中国环境报》、新华社《内参》等媒体报道后,在全国形成了示范效应。

    《办法》自实施以来,全区各街镇及相关部门,以《办法》为标杆,调整工作内容,转移工作重点,将生态环境保护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全区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今年7月10日,新洲区委组织部提拔任用干部,首次向区环保局征求意见,此举充分表明新洲区委、区政府实施生态考核动真格。

据武汉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对拟提拔干部征求环保部门意见,这在武汉市是第一家。该项举措对全市建立健全环保考核机制,引导各级行政官员重视生态文明,狠抓环境保护,将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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