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举办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若干意见》培训会

31.05.2016  01:51

5月13日下午,省教育厅在武汉举办全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培训会。准确领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意见》精神,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进一步推动全省教育对外开放工作。来自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省属本科高校主管校领导、部省属本科院校外事工作负责人、省级及国家级骨干示范高职院校负责人、部分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共约150人参加了培训会。省教育厅黄俭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培训会上,教育部国际司政策法规处刘剑青处长讲解了《意见》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及贯彻文件的要求,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阮建平教授介绍了国际形势及我国对外政策等。

黄俭副厅长对各地、各校下一步贯彻文件精神提出了要求。一是向各地、各校班子传达培训会主要精神,认真组织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加强宣传、统一思想;二是摸清家底,找准优势、发掘特色、积极作为,做好本地、本校教育对外开放工作规划,要有战略高度、交流宽度和合作深度,切实服务国家战略,注重非通用语种等人才培养,加强国别与区域研究。切实把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纳入到本地、本校事业发展中,提高教育外事工作服务本地经济建设的能力;三是注重教育对外开放、加强实质性合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教育对外开放的安全工作。注重对外合作协议的实质内容并予落实,加强在尖端学科、前沿领域、薄弱方面的合作办学。在提质增效、巩固做好现有教育外事工作同时,切实维护好教育主权,确保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稳步健康的发展。四是发挥协同作用,形成大外事格局。要切实加强教育外事部门与专业学院的作用,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教育对外工作。我厅已启动制定实施方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