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创新宣传方式 普法服务取得新成效

13.10.2015  09:17

  国家普法办公室有关领导在全国法制宣传工作会议上曾经说过,充分认识当前我们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来审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而更好地谋划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我们做好工作的重要前提。

  黄梅是湖北省著名的优质粮棉油基地县,还是湖北省水产大县,这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经济十分发达。黄梅经济社会的发展壮大,带来了人流物流的增加,为社会稳定带来了隐患。近几年来,黄梅县司法局创新宣传方式,着力为该县“六五”普法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较好地发挥了法治宣传“大合唱”的积极效应。有力地促进了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去年黄梅县荣获“湖北省首批法治建设示范县”称号,维稳工作受黄冈市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通报表彰。

  一是夯实校园工程。积极实施“十百千万”工程,选择12所中小学校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示范点,开展百场法制讲座进校园活动,送普法教育读本进学校,使学生在活动中受教育;在晚自习读报时间开设“法制教育一刻钟”平台,让学生接受法治教育的洗礼。

  二是以县委党校为阵地,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县信访局、安监局、卫计局、司法局等部门在县委党校开展了部门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五年来,共举办各级法律培训活动60余场(次),5000多名党员干部接受了法律知识培训;以黄梅电视台、黄梅政府网、司法行政网、黄梅网盟为载体,上传法律法规和普法依法治理规范性文件。利用联通手机短信平台每月定期向县手机用户发送普法短信。在人口聚集地设置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律法规知识。全县大多数单位建立了户外法制宣传橱窗,农村在农家书屋、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了近600个法治文化专区。利用重大节假日和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等平台开展大规模宣传活动,县国土、税务、工商、安监、卫计、食品药品监管、地震、环保等法治建设成员单位均在“3•15”、“5•1”、“6•25”、“12•4”等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组织人员进村入企、上街与群众面对面开展法律咨询、以案释法。

  三是发挥文化优势。黄梅是闻名遐迩的黄梅戏故乡、诗词之乡、楹联之乡,还是著名的佛教禅宗发源地。我们充分利用黄梅戏故乡、诗词之乡、楹联之乡等文化资源,以戏曲、诗词、书法等艺术形式传播法治文化。黄梅县大剧院、民间“草台戏班”将法治典型人物、事件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戏曲、小品鲜活生动地表现出来。县戏剧院编演的黄梅戏小品《还情》赢得了群众的普遍好评。围绕法治文化主题,主办征文、书画摄影作品展览等活动,让人们在艺术感染中受到法制教育;2014年,黄梅投入30多万元在东禅公园建设了“法治文化广场”,  该“法治文化广场”成为法治宣传的重要阵地。(周振羽、胡琼建、周火雄)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