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农业综合开发的新路径

10.04.2015  10:17

  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带来了“三农”发展的新常态。当前,农业综合开发如何适应新常态,拓展新的工作着力点,争当财政支农的“排头兵”?记者近日从国家农发办找到了答案。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要把支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作为重要着力点,集中投入,综合施策,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大改革力度,创新投入机制,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简政放权,优化管理,激发创新活力。

   精准施策——向适度规模经营发力

  国家农发办主任卢贵敏认为,当前农业综合开发要顺应农业农村的发展趋势,把支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作为着力重点,创新扶持形式,加大支持力度,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据了解,目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家一户小规模经营的制约问题,使得个体受益相对较小,影响了农发项目建设的成效。“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不仅是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问题的战略举措,也是解决农业综合开发过程中实际问题的有效手段。”卢贵敏说,要引导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发展,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卢贵敏介绍说,农业综合开发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将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试点探索。尊重地方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先行先试。结合区域实际,合理确定土地经营规模,不贪大求全。立足不同区域规模经营发展实际,对土地流转、联户经营、托管生产、订单农业等多种规模经营模式逐步纳入支持范围。

  正确引导,农地农用。通过政策引导和项目约束,确保适度规模经营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权益、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正确引导工商企业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

  发挥优势,综合施策。立足农业综合开发职能,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找准农业综合开发与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的结合点。

  创新驱动,注重实效。积极探索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设立基金、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形成农业综合开发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体系。

   创新机制——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

  卢贵敏表示,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投入的乘数效应,增强项目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把“点土成金”和“以点带面”相结合,放大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成效。

  增加资金投入,是农业综合开发的基础和支撑。为此,要创新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投入。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中足额落实地方财政资金,鼓励各地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渠道资金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并积极争取外资投入。二是完善财政资金引导机制。各级农发机构要加强与当地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合作,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投入农业综合开发。探索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三是创新社会资金引导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引导和带动家庭农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开发投入。探索设立股权投资基金、股权引导基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模式,运用市场化机制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农业综合开发。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要拓展资金投入渠道,积极利用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整合投入支农资金的试点,争取更多相关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协作,研究制定农业综合开发撬动金融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力量,进一步加大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农业龙头企业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扶持力度,提高扶持比例和资金规模,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增加自筹资金,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

  在产业化项目扶持方面,重点扶持产业链条的关键环节,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以点带面推动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平台。进一步完善贷款贴息项目扶持政策,改进贷款贴息方式,将“后选项后结算”的方式调整为“先选项后结算”,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在部门项目选项扶持方面,要进一步明确部门项目发展方向、项目种类和扶持重点,推动单个项目“由小变大”,项目布局“由散变整”。抓好创新试点,密切跟踪已启动实施的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项目,及时总结经验,提升项目效果。对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试点,完善建设内容,加强项目衔接,确保取得良好效益。

   优化管理——放权、放钱、不放任

  针对当前农发项目存在的“重建轻管”现象,国家农发办将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原则,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充分发挥各级农发机构的主动性,加强绩效管理和风险防控。

  按照相关要求,国家农发办将在管理机制和政策上“松绑”,在扶持重点和业务上“瘦身”,立足农业综合开发的基本任务和职能定位,鼓励各地因地制宜,主动围绕地方政府三农工作中心,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在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方面,在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实行水利、农业、林业等措施综合治理的前提下,原则允许项目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具体工程措施和资金投入比例。产业化经营项目中财政补助和贷款贴息的比重,财政补助项目中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的扶持比例原则由各省自主确定。

  在卢贵敏看来,简政放权,不是一放了之,放手不管,而是要放权、放钱、不放任。其核心是将行政审批转变为全程监管,管理主体由“运动员”和“教练员”转变为“裁判员”,通过科学完善的监管体系,对资金运行和项目建设进行更加有效的管控。

  据悉,为进一步提升监管质量,国家农发办今后将推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相配套衔接的监管体系,将竣工项目验收、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上下监督检查互动相结合,形成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在绩效管理方面,从今年开始,国家农发办将围绕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将省级管理工作质量考评和项目绩效评价分设,重点考核各省日常管理工作质量,重点考核单类或单个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建设和实际成效情况。两类评价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共同构建起一体两翼的绩效管理新机制。

  在项目评审方面,国家农发办将进一步完善评审机制,建立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抽查反馈机制,对问题项目和责任人倒查追责,依规处理;省级机构按照“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将评审责任与项目质量挂钩,将资金安排与评审结果挂钩。逐步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项目评审,探索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新机制。

  此外,国家农发办正积极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信息化管理,全力打造“电子农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