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开展新增进馆单位档案工作执法检查

25.06.2014  11:45

    今年来,宜昌市档案局加大对新增进馆单位的管理力度,集中对40多家新增进馆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在执法检查的对象确定、组织形式和检查重点内容等方面突出了“五抓”。一是抓一级新增进馆单位的全覆盖。对新纳入进馆范围的无线电管理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等13家一级单位全面进行了业务指导和执法检查。二是抓行业主管部门的重视与配合。专项执法检查得到了行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主管部门档案工作负责同志分别全程参与了教育、卫计、文化、农业、林业、交通、住建、房管、物价、旅游等10个部门的30家二级新增进馆单位的检查。三是抓工作基础薄弱单位。根据业务指导日常掌握的情况,将领导重视不够、档案工作基本用房无保障、档案基础业务工作未开展、档案工作人员未落实的单位作为检查的重点。四是抓民生档案工作。在对文书、科技、会计、声像、电子、实物等常规门类档案工作提要求的同时,着重对考生档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档案、交通工程监督档案、驾驶员培训档案、建筑安全检测档案、安置房管理档案、价格监督执法档案等民生档案开展了检查与指导。五抓机构改革单位。把社区网格管理监管中心、交通物流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等新成立或改革单位纳入检查范围。

      通过近半个月的集中执法检查,搭建起新增进馆单位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桥梁,反响较好,取得了一定效果,实现了“三个促进”。一是促进各单位对档案工作的认识提升。通过专项执法检查,让各新增进馆单位进一步了解了什么是档案工作、怎么做档案工作、档案工作为什么重要,同时也增强了行业主管部门对二级单位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促进各单位明确了档案工作计划。各单位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弄清了本单位档案工作的状态,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档案工作的计划。部分基础较好的单位,如无线电管理处、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道路运输管理局等单位已明确了开展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目标。三是促进各单位对档案进馆工作的理解。通过对国家档案局第9号令、《宜昌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等法规的宣传,让各新增进馆单位了解了档案进馆的由来和档案进馆的基本要求,取得了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