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2017年文化与教育合作事项的通知

10.05.2017  00:50

  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2017年文化与教育合作事项的通知

  鄂文化文〔2017〕60号

  各市、州、县教育局、文化局,有关高等学校,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继续推进文化和教育深度融合,根据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签署的《促进文化与教育融合合作备忘录》,制定《2017年文化与教育合作事项》(附后)。请各级教育、文化行政部门和有关高等学校及省直单位按照《2017年文化与教育合作事项》内容,结合实际,加强合作,共同推动全省教育和文化事业协调发展。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文化厅

                                                                   2017年5月3日

  附件:

  2017年文化与教育合作事项

  1、组织实施“戏曲进校园”全覆盖工作,2017年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1万场。举办2017年湖北高校大学生戏剧周和

  大学生戏剧夏令营活动。

  2、进一步贯彻《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3、举办2017年江城大学生艺术讲堂、第六届“长江之春”音乐季、第四届“长江钢琴杯”青少年钢琴比赛和湖北省第二十一届中小学生幼儿美术书法作品比赛。

  4、加强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建设,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大类保护规范研究和《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

  5、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举办第四届大学生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和中华孝文化公益广告设计大赛,推出一批优秀创意作品和人才,促进创意成果转化。

  6、继续实施“百万学生走进博物馆”行动计划。结合“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引导百万学生主动走进博物馆,开展体验式学习,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采取定期参观博物馆、参加博物馆教学活动、访问和浏览网上博物馆等方式,拓展博物馆的社会教育功能。

  7、共建“戏曲艺术实践工作坊”示范点校。在全省每个市、州建设一个“戏曲艺术实践工作坊”示范点校,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