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关于开展2015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19.10.2015  13:06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民宗委(局),机关各处室,后勤中心,省属各宗教团体秘书处:

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全国老龄委发[2015]5号)和《湖北省老龄委关于开展2015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鄂老发[2015]2号)精神,省民宗委决定在全省民宗系统内广泛开展2015年“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指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鄂发[2011]21号)以及《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有待服务的规定》(省政府第301号令)要求,广泛组织和动员各级民族部门在“敬老月”活动期间,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增强敬老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切实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晚年幸福生活。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敬老月活动主题:敬老爱老,从我做起;培育敬老家风,建设和睦家庭。

活动时间:2015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孝亲敬老家庭建设活动 。各民宗部门要把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和家庭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家庭、家教、家风的时代内涵,传承优良家风,建设和谐家庭,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孝亲敬老活动。在敬老月期间,民族地区在共创民族团结进步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孝文化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系列宣传活动。在中小学组织开展敬老家书、敬老征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在社区将孝文化作为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开设专栏,传承孝道,号召子女、晚辈“常回家看看”;在机关将孝文化宣传作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增强党员干部的孝亲敬老意识。努力营造孝行荆楚,共建和谐,敬老爱老,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和为老志愿服务活动。 在“敬老月”期间,各级民宗部门要将“三严三实”活动的开展与走访慰问老干部职工的活动紧密的结合起来,切实关心老干部职工的生活,倾听他们的心声,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将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与走访慰问民族地区特困、高龄、失能、残疾、空巢老人,抗战老战士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广泛开展为长者尽孝心,献爱心的助老惠老活动。要组织党员干部走村入户,为高龄、空巢、失能、失独、困难、抗战老兵家庭提供照料、护理、心里疏导等志愿服务。

(三)组织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 敬老月”期间,各地民宗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参加省老龄办、省文化厅举办的第十届全省中老年才艺大赛,请各地要积极组织、报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强的参赛节目。

四、有关要求

各地民宗部门和机关各处室、后勤中心、各团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紧紧围绕“敬老月”活动宗旨,广泛宣传“敬老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创新形式,突出主题活动,扎实做好“敬老月”活动的相关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敬老月”活动开展的相关情况,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湖北省民宗委办公室

                                                        2015年10月16日

 

(联系人:宋怡,027—87825868邮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