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0.03.2017  21:34

2月17日下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召开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新学期安全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加压。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传铁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孔祥恩主持。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郭唐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谢新松出席会议。

刘传铁厅长指出,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始终将学校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认清当前学校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不断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切实落实好“五个抓实”: 抓实安全法制教育。 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开展防溺水专项教育,加强安全管理培训。 抓实安全工作基础。 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治安保卫机构,配备安全防范应急处置装备,在重点部位安装监控报警装置,重点加强门卫值班、校园巡逻、宿舍管理等制度建设。 抓实食品安全与疾病防控。 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传染病防控,及时发现和报告发热等症状的学生患者。 抓实校车安全监管。 及时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维修保养,加强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实地勘察校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挂牌整改,认真做好学生上下校车的交接工作。 抓实春季集中整治。 重点整治校园安全及校园周边治安、交通、违规经营食品卫生、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问题。

刘传铁厅长强调,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园安全责任制,把安全管理的目标和责任落实到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安全标准制定、隐患排查整改、安全检查督办、安全责任追责等各个环节,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校园安全管理体系,重点强化“三个到位”: 依法监管到位。 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指导、重点抽查和督办督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及时督促学校落实整改措施。 主体责任到位。 学校是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全面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学校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谋划学校安全工作,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责任追究到位。 对发生的各类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要认真查明原因,依法严肃问责追责,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并公开通报。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坚持严执法、零容忍,从严从快追究各级的相关责任;存在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在汉高校、省直属学校主要负责人代表在省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市州、县区教育、公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在地市州的高校及各市州、县区中小学校主要负责人代表在市级、县级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