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小学教师资格五年一审 师德恶劣将丧失资格

10.10.2015  17:05

  长江日报讯(记者王刚 通讯员梁炜)教师资格“终身制”将被打破,教师职业不再是“铁饭碗”。长江日报记者昨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起,湖北省将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5年一个周期,未经注册或达不到注册条件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依据省教育厅昨发布的《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指对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的资格进行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经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定期注册的教师,包括湖北省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含依法举办的上述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研机构所有在岗在编教师。

  业内人士指出,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有力举措,将有利于促进在职教师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教书育人本领和教育教学质量、加强自身的继续教育培训、保持良好师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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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晚报讯(记者屈建成 通讯员梁炜)每五年一注册,未达标者不能上课。昨天,省教育厅透露,湖北省将全面试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

    据介绍,根据政策,湖北省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含依法举办的上述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研机构所有在岗在编教师须参加定期注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分为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凡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初次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时,应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经注册后,方可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经注册或达不到注册条件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职务)。

(见习编辑 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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