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开始遴选2018年度省级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任务承担基地

28.04.2018  18:30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遴选2018年度省级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任务承担基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布置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省级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省级职业院校教师远程培训机构等三类基地的遴选工作。对列入省级教师培训和企业实践的基地,省教育厅将择优向教育部推荐争取纳入“国培”基地,承担全国培训任务。       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原则上为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立项申报了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优质校建设项目或“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的高职院校、国家示范中职学校;具有承担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任务的师资力量、实验实训设备和场所;有长期稳定的企业实践基地,有一定数量的、从行业或企业招聘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教师队伍“双师型”比例较高;承担过市级及以上职教师资培养培训项目,工作管理规范,培训特色鲜明,培训成效显著。       省级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注册地在湖北省,能够代表行业先进水平,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校企合作基础良好,承担过市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教师培训;能够提供教师实践所需的岗位和指导老师(师傅);能够选派一定数量的企业家、高技能人才、工程管理人员定期到学校交流或兼职任教。       省级职业院校教师远程培训机构:注册地在湖北省,具有工信部备案ICP和公安部门备案、公用网络IP地址和域名的事业法人下属远程教育培训机构,或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法人远程教育培训机构;承担过职业院校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培训成效突出,社会声誉良好;具备良好的网络培训支持条件,硬件、软件等各方面能够满足大规模人群同时网络远程培训需要。网络培训平台功能完善,界面友好,数据处理能力强,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具有较为系统的高质量中高职教师培训课程资源,能组织专家根据项目需要开发高质量的远程教育课程资源,视频课程和文本课程能够满足远程培训的需要;具有一支相对稳定、经验丰富、熟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实际的课程开发、培训教学和辅导教师团队以及专职的培训管理团队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流程标准规范,管理制度科学健全;实施培训项目需要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