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再次拨付救灾资金10.1亿元 支持防汛抗旱和农业生产救灾

02.08.2017  17:06

  今年6月以来,我国南北方洪涝和旱灾频繁发生,部分地区灾情严重。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为支持各地做好防汛抗旱和农业生产救灾工作,中央财政已拨付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13.25亿元。根据防汛抗旱及农业生产救灾的新情况、新要求,7月31日,中央财政再次拨付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10.1亿元,其中:特大防汛抗旱支出6.1亿元、农业生产救灾支出4亿元。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密切关注灾情变化,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救灾工作的跟踪指导,并视灾情发展情况,及时安排拨付救灾资金,全力支持做好各项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