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杂志】重塑千湖大美

19.07.2016  21:40

重塑千湖之美

本刊记者 张利 姜晓晓

湖北被誉为“千湖之省”,大大小小的湖泊如同镶嵌在荆楚大地的璀璨明珠,熠熠生辉。然而,湖北也因湖而忧。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湖泊保护形势更趋严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的位置。湖泊作为湿地系统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健康状况”对水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深远。强化湖泊保护和管理工作已成为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生态长江的迫切要求。围绕我省湖泊资源环境现状、管护进展与难点以及“十三五”期间我省湖泊保护的目标和措施等问题,本刊记者专访了湖北省湖泊局专职副局长熊春茂。

千湖之省”的现实困境

我省位于长江中游,因地处洞庭湖以北,故称“湖北”,因湖而得名,足见湖泊在我省自然地理特征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地位。众多湖泊的滋润也成就了“湖广熟,天下足”的美誉。

熊春茂介绍,我省湖泊分布具有三个显著的地理特征:一是沿长江、汉江沿岸分布。这些湖泊现在通过人工闸站控制,根据调度方案间断性地与江河连通,承担防洪抗旱任务,如洪湖、梁子湖、斧头湖、汈汊湖等。二是沿平原周缘50米等高线分布。多见于江汉平原的边缘荆门钟祥、天门北部至黄冈西南、咸宁西北等地,如长湖、龙赛湖、长塘湖等。三是沿江河相间的平原洼地分布。如仙桃市排湖、潜江市返湾湖、天门市华严湖、孝感市野猪湖、王母湖等。

湖北湖泊的分布特点为湖群水生动植物生息繁衍和湖区农业生产提供了优越的自然条件,对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长江生态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熊春茂对记者说,湖泊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洪水调节、农业灌溉、城镇供水、交通航运、水产养殖、观光旅游以及生物栖息、气候调节、水质净化等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然而,我省湖泊资源环境现状不容乐观。

上个世纪50年代初,我省有湖泊1332个,水面面积8528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根据2012年开展的‘一湖一勘’统计,全省的湖泊减少至755个,水面面积2706平方公里,仅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5%。”熊春茂用数字说明了我省湖泊严重萎缩的现状。

湖泊管理保护形势严峻,已成为影响和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熊春茂指出,由于围湖造田、围栏养殖、修建闸坝、城镇建设与房地产开发,湖泊大量减少和萎缩,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相比,全省百亩以上湖泊减少了50%以上。江湖互联互通不畅,湖泊生态系统退化,自身调蓄能力、自我净化能力、生态修复能力、生物多样性支撑能力大大削弱。

面对严峻的形势,湖北并没有坐以待毙,而是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加大湖泊保护力度,熊春茂局长介绍说,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省从加强顶层设计入手,划定各方保护责任,建立依法保护秩序,让“千湖之省”的“水文章”从“各炒一盘菜”走向“共办一桌席”,初步实现了湖泊生态保护与湖泊经济发展良性循环。

前瞻立法筑牢保护根基

法者,治之端也。”科学立法是推进依法治水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只有制定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法规条例,全省的湖泊保护才会更有针对性,依法治理的效果才能得以显现。

面对日益凸显的湖泊生态安全问题,2012年,我省出台《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吸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全新治水理念,规范全省湖泊管理,标志着湖北湖泊保护步入法制轨道。

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实施三年来,我省湖泊治理取得了哪些成效?

面对记者的提问,熊春茂用“一湖一勘”“一湖一志”“一湖一档”“一湖一规”“一湖一责”“一湖一景”24个字进行了概括:

一是完成“一湖一勘”。落实《条例》第18条第1款“实行湖泊普查制度”和第4条“湖泊保护实行名录制度”规定,2012年2月21日,省政府启动《湖北省湖泊资源环境调查与保护利用研究》项目。历时1年时间,摸清了全省100亩以上湖泊(含100亩以下城中湖)的名称、数量、面积、分布、变迁态势等情况,为我省湖泊保护管理与合理开发利用奠定了重要基础。根据“一湖一勘”成果,省政府公布了第一批308个、第二批445个湖泊保护名录。

二是编纂“一湖一志”。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向中央领导同志汇报的编纂湖泊志工作任务,完成了500万字的《湖北省湖泊志》编撰出版工作,为全省湖泊建立了“户口”,全面介绍了湖北省湖泊规模、历史和现状,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三是建成“一湖一档”。落实《条例》第18条第2款“建立包括名称、位置、面(容)积、调蓄能力、主要功能等内容的湖泊档案”规定,在开展“一湖一勘”、摸清湖泊底细、解决湖泊“身份”问题基础上,逐湖开展湖泊重要信息建档工作,建立湖泊名称、位置、面积、水质、水量等主要内容系统建设。

四是推进“一湖一规”。落实《条例》第16条第1款“组织对列入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分别拟定湖泊保护详细规划”规定,报请省政府印发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总体规划》,由省水利厅负责的17个湖泊的详细规划已全面开展,全省详细规划编制全面启动。完成了全省18个30平方公里以上湖泊水利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同时,还加强了地方组织的30平方公里以下湖泊水利综合治理规划编制的指导工作。

五是落实“一湖一责”。落实《条例》第6条“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湖泊保护工作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公示了755个湖泊的湖长和湖段长;报请省政府批准印发了《湖北省湖泊保护行政首长年度目标考核办法(试行)》(鄂政办发〔2015〕20号),下达了《各涉湖市湖泊保护行政首长年度目标》。

六是建设“一湖一景”。落实《条例》第44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湖泊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保护和改善湖泊生态系统”规定,先后组织实施了武汉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武汉内沙湖、鲩子湖城中湖生态修复试点,黄石磁湖、鄂州洋澜湖生态修复和四湖流域综合治理等百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工程,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熊春茂介绍说,这部地方法规为湖泊划出了两条“生命线”:湖泊保护区和湖泊控制区。湖泊保护区按湖泊设计洪水位划定保护区,对城市规划区内湖泊还将其设计洪水位以外不少于50米区域也划为湖泊保护区;湖泊控制区是在湖泊保护区外围根据湖泊保护的需要划定,原则上不少于保护区外围500米范围。该条例突出强调对湖泊功能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为健全湖泊管理体系打下了基础。

多措并举让千湖重获生机

2012年,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生态文明列为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指出,绿水青山是最好的金山银山,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决不能以牺牲后代人的幸福为代价换取当代人的所谓“富足”。省委书记李鸿忠提出了“人湖生死同体、荣辱与共”、“多予少取、先予后取、保护优先”的护湖治湖理念。

中央和省委领导的重要指示,为我省湖泊保护指明了方向。省水利厅据此提出了“让千湖之省碧水长流”的奋斗目标和具体措施。

湖泊命运扭转,城乡发展走上生态之路。遏制填湖、逐步截污、生态修复……保护湖泊生态的每一小步,都坚定地向着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的方向前进。

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科学定位和发展新要求,将湖泊保护纳入全省“一元多层次”发展战略;省人大颁布《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湖泊保护大会,出台《关于加强湖泊保护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动员部署湖泊保护管理工作……熊春茂表示,全省湖泊保护顶层设计基本形成。

目前,我省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水利、环保、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湖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三年来共召开9次联席会议,主要研究解决湖泊管理和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对湖泊保护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等实行联动配合,依法查处湖泊保护违规案件;建立了信息共享制度,通过政务信息网络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湖泊保护的业务协作关系;建立湖泊保护通报制度,形成了湖泊保护的强大合力。

我们还从强化日常监管入手,严厉打击涉湖违法行为。”熊春茂局长介绍说,目前,我省投资640万元建成湖泊保护卫星遥感监控系统并投入运行;出台湖泊保护举报奖励制度、成立湖泊保护自愿者服务总队等。3年来,全省涉湖市全部建立了湖泊巡查制度,市县两级共开展湖泊巡查活动5900余次,发现的违法违规涉湖案件全部进行了查处。

科学谋划描绘湖泊资源保护新蓝图

经过不懈努力,湖北湖泊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保护的能力不断提升,湖泊管理改革创新的活力也不断增强。但是,对照“绿色决定生死”和生态长江建设“共抓大保护”的要求,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熊春茂对记者说,“十三五”期间,我省将突出湖泊作为重要特色资源的战略地位,以依法管理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综合治理和水生态修复为重点,持续推进湖泊保护 “六大体系”建设。

一是构建科学的规划体系。完成涉湖市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单个湖泊保护详细规划、湖泊水利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做好湖泊保护的顶层设计,科学合理设定目标指标,为湖泊保护、治理、生态修复提供科学依据和执行依据。

二是构建严格的责任体系。落实湖泊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年度目标考核制。按分级管理原则,推动市对县(市区)湖泊保护行政首长年度目标考核的实施;考核结果与干部政绩挂钩。

三是构建完备的工程体系。推动湖泊保护、生态修复和水利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前期,启动重点湖泊水利综合治理,推进湖泊堤防和闸站等工程建设,提升湖泊功能,服务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四是构建规范的管理体系。推动湖泊保护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完善湖泊工程调度规程,划定湖泊保护区、控制区,开展湖泊确权划界、水域岸线登记等工作,充分发挥湖泊综合效益。

五是构建健全的法治体系。推进建立湖泊保护、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的投入机制。依法履行湖泊保护主管部门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湖泊水库的水事秩序。

六是构建高效的监控预警体系。继续完善湖泊卫星监控系统,积极推进智慧湖泊建设。探索城中湖网格化管理,提高湖泊保护监督执法,实现监督执法、运行调度信息化,提高全省湖泊保护现代化水平。

熊春茂对记者说:“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重塑千湖碧水美景,让‘千湖之省’的称号实至名归。

 

 

 

 

鄂州:系统治理擦亮“百湖之市”名片

李兵

近年来,鄂州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牢牢把握省委省政府“绿色决定生死”要求,将湖泊保护与管理纳入全市发展战略重点,通过强力约束、制度规范和系统治理,有效维护湖泊生命健康,促进湖泊资源可持续利用,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保护湖泊生态,顶层设计一张图

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湖北是“千湖之省”,鄂州是“百湖之市”。全市现有大小湖泊119个(包括50个子湖),纳入湖北省第一、第二批保护名录的湖泊即达52个,其中水面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6个(梁子湖、保安湖、豹澥湖、三山湖、五四湖、涂镇湖),城中湖3个(洋澜湖、抔湖、陈家湖)。水域面积64.5万亩,约占国土面积的27%。保护湖泊生态,不仅是实现鄂州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也是将绿水青山变为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金山银山”的重要路径。

市委科学决策。市委始终注重加强湖泊管理保护的顶层设计,坚持一张蓝图画到底。2013年5月,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梁子湖500平方公里范围内全面退出一般工业,全力打造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2013年12月,市委八次全会要求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开展全国水生态城市建设试点,在梁子湖区500平方公里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区;2014年12月,市委九次全会要求进一步保护好湖泊生态,提高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2015年12月,市委十一次全会提出让湖泊休养生息,努力建设生态城市。

部门责任上肩。市委六届七次全会一结束,就成立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湖泊保护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研究湖泊保护重大问题,理顺部门职责和管理体制,加强水务、环保、建设(规划)、农(渔)业、国土资源、林业、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避免多头管理、交叉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成立市湖泊管理局,具体负责湖泊管理工作。推行市级领导挂点联系湖泊保护、区级领导担任“湖长”、乡镇领导担任“岸线长”的“湖长制”。加强湖泊管护监督考核,将湖泊保护纳入市管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对各区、开发区实行年度湖泊保护行政首长目标责任考核。

政策保障落实。制定严格的湖泊保护政策,先后出台《鄂州市湖泊保护实施细则》、《鄂州市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对各区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指标进行明确。全市119个湖泊统一登记造册,编号管理,确保数量一个不少、水面一寸不减。《鄂州日报》开辟专题报道《百湖探访记》,宣传河湖现状及河湖管理保护知识,披露问题,接受监督。对开发建设中的劈山开石填湖造地等行为坚决说“”,严禁填江、填湖和环湖“铁桶式”开发,在湖泊保护区控制区内,禁止建设与防洪、改善水环境、生态保护、航运和道路等公共设施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与此同时,启动湖泊的勘界、立桩、设立保护标志牌,清理梁子湖、三山湖等湖泊的围栏、围网,禁止湖泊养殖珍珠和投肥养殖。

鄂州的湖泊保护工作得到了国家部委、省直部门的大力支持。2013年7月,鄂州成为全国首批45个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之一,同年11月,梁子湖区被列入第六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2015年1月,被水利部授予“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同年10月,鄂州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实施方案获水利部批复。

二、实行“”“”同治,工程建设一盘棋

围绕“”、“”两个重点,鄂州谋划实施了一系列建设工程,做到湖泊管理保护一盘棋。

实施水系连通工程。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要求,规划并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鄂州市梁子湖水利综合治理规划报告》获省政府批复;梁子湖流域综合治理防洪一期工程方案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评审。编制完成《湖泊保护白皮书》,花马湖、南迹湖流域两个综合治理规划,以及《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机场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占补平衡分析报告》。始终坚持生态治水理念,将工程安全功能与生态功能同等考虑,在确保实现防洪减灾能力的同时,努力提升生态治理效果和水平,打造“坡稳、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流。完成高桥河综合治理、花马湖港河道整治工程,实施华容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薛家沟河道整治工程。近两年来,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共投资4亿余元。

实施破堤还湖工程。2014年11月,市委市政府启动涂镇湖破堤还湖工程,锁住涂镇湖36年的大堤被破除,面积逾万亩的涂镇湖,重新回到梁子湖怀抱。直接扩大梁子湖湖泊面积10.93平方公里,库容1700万立方米。干部群众说,当年建涂镇湖大堤,是生存的需要;现在破涂镇湖大堤,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破堤,也为梁子湖生态文明建设破了题。葛店开发区实施南部新区、垱网湖“退垸还湖”工程,拆围还湖面积18100亩。其中,总投资3亿元的曹家湖、垱网湖退田还湖还湿工程即将实施。2015年,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梁子湖环湖生态修复工程(总投资5.04亿元)即将开工。通过一系列工程措施,不仅增加了河湖行洪和调蓄能力,而且改善了水生态环境。

实施“三边”绿化工程。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我们将绿化作为湖泊保护的源头措施,大力开展“三边”(村边、路边、水边)植树活动,绿色小区、绿色园区、绿色乡村建设方兴未艾,为湖泊保护描绘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以环梁子湖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为核心,创建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区。2013年以来,流转土地8.3万亩,植树造林10万余亩,新建生态林业基地128家,我市森林覆盖率18.1%,活立木蓄积量98.3万立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7.5%,绿化覆盖率4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6平方米。

三、坚持系统思维,绿色发展一抓到底

习总书记强调,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保护好长江,管好内湖湖泊、河流水质尤为重要。市委坚持从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出发,运用系统思维,统筹谋划以湖泊保护带动绿色发展各项工作。

牵住自然资源资产改革试点牛鼻子。今年3月30日,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鄂州被确定为唯一的地级市试点。这是保护湖泊生态的根本性措施。市委坚持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研究解决负债表编制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目前,改革试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制定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警示手册、鄂州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质量控制办法、鄂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清单,设立损害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基金。鄂州除开展土地、林木和水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之外,还在全省率先开展梁子湖区矿产、生物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并对梁子湖区自然资源资产生态服务价值进行核算。湖泊管理部门通过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倒逼领导干部严格落实水资源保护责任,自觉遵守水资源保护“三条红线”、“四项制度”,促进我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全域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推广梁子湖生态文明建设经验,开展全域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工业污染源防治,实施105个重点减排工程,火电脱硫脱硝、钢铁烟气脱硫、水泥窑脱硝全部完成。按照“天蓝、地绿、水净、安居、乐业、增收”的目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完成123个村湾环境连片整治,6个乡镇获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014年,鄂州开始进行城乡一体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试点。几年来,我们坚持全域规划,构建城乡污水处理治理体系;坚持试点先行,探索城乡污水处理建设标准;坚持市场导向,创新城乡污水处理模式;坚持社会参与,形成城乡污水处理强大合力,率先在全省建成全域覆盖、城乡一体的垃圾、污水收集处理系统。5月17日至18日,全省推进城乡污水统筹治理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提高领导干部绿色治理能力。加快绿色发展,必须尽快更新理念、更新观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绿色治理能力。为此,市委注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上好绿色大学课程,让绿色发展理念入脑入心,让“以绿为荣,不绿为耻”成为风尚。一大批干部在绿色大学的课堂上深受教育,在绿色发展的实践中得到锻炼,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的共识进一步凝聚,战略定力进一步增强,为鄂州建设全省绿色发展示范区提供了坚强保障。

我们将以绿色发展理念为统领,携手并肩,共同努力,关注湖泊、珍爱湖泊、善待湖泊、保护湖泊,实现人与湖泊的和谐发展、人与水的和谐相处,让湖泊更好地惠泽民生、让“百湖之市”碧水长流!

(作者系中共鄂州市委书记)

 

 

 

武汉:以工匠精神做足江湖文章  

左绍斌

武汉拥江抱湖,素有“江城”和“百湖之市”美誉。湖泊之于武汉,既是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灵性所在,更是武汉最鲜明的生态特色和发展优势。近年来,武汉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将实行最严格湖泊保护、彰显滨江滨湖特色作为重要发展战略,全面强化湖泊保护治理工作,精心呵护了城市最闪亮的名片。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湖泊管护责任

健全湖泊领导机制,高位推进。成立武汉市湖泊保护与管理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区区长、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全市湖泊工作的统一领导;各区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湖泊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得到严格履行。

探索推行“湖长制”,层层压实。武汉市于2011年起在全国率先实施“湖长制”,并经过不断提升、深化,逐步建立并明确了市、区、街三级官方“湖长”。其中,明确市长为全市湖泊总湖长,各区(功能区)行政负责人为区总湖长,93名街乡镇行政负责人为具体湖泊“湖长”,实现了湖泊岸线分段负责、守土有责的纵向深化,确保湖泊保护责任真正“落地”。

建立湖泊保护机构,两手发力。武汉市于2012年在全国率先成立湖泊管理局,同时将湖泊保护管理职能和水资源保护等12项涉水行政监察职能整合到执法总队“一个篮子”里,与市湖泊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实现湖泊保护和水务执法一体化;相关各区陆续成立了湖泊保护专门机构,形成了全市涉湖工作统一管理、市区联动、部门配合、湖泊执法重拳出击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机制创新,建立健全湖泊管护制度

完善湖泊考核机制。将湖泊保护作为全市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并明确对恶性填湖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向社会购买服务,按季度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区湖泊保护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定期在媒体公布考核排名,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排名靠前的区给予奖励,确保考核“指挥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建立追责问责机制。为强化湖泊保护的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2013年,市水务、监察部门联合出台《武汉市涉湖违法案件移送暂行规定》,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立案查处涉湖违法行为的同时,要将案件向行政监察机关移送,确保既依法依规处理事,又按党纪政纪处理人。仅在2013年当年,武汉市针对违法填湖案件启动问责程序,严肃问责了39名相关责任人。

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坚持湖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定期研究湖泊保护与治理的难点和问题,制定推进工作措施。对于涉湖建设项目,规划部门将水务部门意见作为前置条件,能否开发必须通过水务部门许可,确保建设项目真正为湖泊保护让路;在湖泊周边拟开发建设时,市规划、水务、园林加强协调,同步落实湖泊周边绿化及湖泊岸线治理,确保开发一段、建设一段、保护一段。各湖泊保护成员单位加强联动,共同发力,推动湖泊保护与治理。

三、强化依法护湖,不断完善涉湖法规体系

加强专项立法。2001年颁布实施全国首部湖泊保护地方性法规——《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此后相继出台了多部相关法规;2015年完成对《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的修订并于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新修订的《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将全市每个湖泊的名称、坐标位置、面积等以附录的形式列入法律条款,并将违法填湖行为处罚金额上限提升到50万元,被誉为“史上最严湖泊保护条例”。

首创“三线一路”规划。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是湖泊保护的“生命线”。即通过为湖泊划定水域“蓝线”、环湖绿化“绿线”、建筑控制“灰线”,并同步规划环湖道路体系,以规划形式全方位锁定湖泊保护范围,堪称湖泊保护的“绿色宪法”。通过“三线”的划定,进一步强化了湖泊保护的圈层范围,加强了湖泊生态资源用途管制,为办理涉湖审批、处理违法填湖案件提供了法定依据;通过环湖路建设不仅永久锁定了湖泊岸线,也打通了每个市民亲近湖泊的通道和空间,目前已建成环湖路近400公里。

严格湖泊执法。坚持日常巡湖与季度大巡查相结合,不断提升执法巡查广度和密度,全市湖泊确保市级每季度巡查一次、各区每月至少巡查一遍,对周边有开发项目的“热点”湖泊每周巡查一次;坚持铁腕护湖,对涉湖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露头就打”,违法填湖查处率达100%。

四、强化标本兼治,系统推进湖泊综合治理

湖泊截污实现突破。全力推进《武汉市中心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五年行动计划》,确定了实现“三镇湖泊不纳污”的湖泊截污“时间表”和“路线图”,一批重要湖泊截污实现历史性突破,东湖、南湖、墨水湖、汤逊湖等重要湖泊主要排污口实现截污, 2012年以来中心城区湖泊截流入湖污水累计达到34.5万吨/日。

湖泊生态全面修复。按照“一湖一景”的治理目标,全市已建成29个城市湖泊公园、9个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南湖、龙阳湖、墨水湖清淤成效明显;竹叶海建成生态湿地公园;菱角湖、晒湖及内沙湖、牛海湖、金口四湖等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全面推进,湖泊水环境逐步改善。

生态水网加快构建。按照“江湖相济、引江入湖”的思路,启动了大东湖、汉阳六湖、金银湖七湖等城市生态水网构建项目。其中,总投资158亿元的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获水利部批复,首个水网连通项目东湖、沙湖连通渠建成,两湖连通,水系盘活,楚河通航,汉街成为新的热门景点,取得了较大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五、强化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民护湖氛围

开展系列主题宣传。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策划系列湖泊保护公益活动,强化湖泊保护普法宣传;在《长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开设“武汉湖泊”公众微信号,与学校和志愿者组织建立湖泊保护教育基地;开展“发现湖泊之美”摄影大赛等系列活动。

动员公众广泛参与。积极引导和支持“爱我百湖”志愿者活动,组织志愿者培训;建立官方湖长与民间湖长联系机制;对湖泊保护规划和整治方案编制、涉湖行政许可等重要涉湖事项,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并吸纳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

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将湖泊保护列入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治庸问责整改重要内容,电视问政连年问市长、问区长、问局长,主动接受市民监督;将湖泊保护热线整合到市长专线“12345”,并与媒体联动推出有奖举报,24小时接受群众监督。

一橹摇六湖,芳草碧连天”。武汉市将继续坚持以“工匠精神”做足“江湖”文章,全力彰显滨江滨湖生态特色,努力打造生态宜居武汉,为“千湖之省碧水长流”作出应有贡献。■

(作者系武汉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冈:出硬招让白莲绽放  

王浩鸣

白莲河水库地处浠水、罗田、英山三县交界,是黄冈市最大的人工湖泊,被誉为“鄂东明珠”。水库1958年兴建,由于历史原因,曾一度权属不一、责任不明、乱象丛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绿色环保发展新理念、新要求,黄冈市委、市政府提出“安全第一、环保优先、体制创新、发展共赢”的指导思想,开启了白莲河生态发展之旅,实现水库从深化改革向绿色发展转型升级的重大转折。回顾白莲河水库生态改革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理顺体制,生态改革发展扬帆启程

如果把白莲河生态改革发展喻为一次远航,那么理顺体制就是航行的起点。

(一)破冰之旅,从一号建议开始。2011年2月,市人大代表经过深入调研,向市人大三届六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全面理顺白莲河水库管理体制的建议案》,并作为当次会议的一号建议案提交市政府办理。随后,市政府成立专班,多次深入库区实地调研,形成了《理顺白莲河水库管理体制调研报告》。市政府常务会集体研究后,出台了《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白莲河水库管理体制的决定》及其“三个实施方案”,拉开了白莲河生态改革的大幕。

(二)审时度势,回收工程管理权。白莲河西干渠2号洞闸门本应由水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但由于历史原因,实际上一直由浠水县掌控,由此造成水利枢纽工程无水可调、《白莲河水库调度规程》形同虚设、宝贵的水资源浪费。得知这个情况,我们就奔赴白莲河展开调研,向当地群众咨询,终于找出渠道管理的症结所在。接下来,与浠水县有关方面协商,浠水县的同志表示服从市委、市政府的决策。2011年10月,该县终于将西干渠2号洞闸门管理权移交给工程管理局,白莲河水库首次实现工程管理权和调度权统一。

(三)重拳出击,取消“两非”小水电站。2012年前,在白莲河水库东、西干渠横亘着10座“两非”(非法建设,非常经营)小水电站,总装机容量2540千瓦,这些小电站常年争水抢水发电,效益低下,造成巨大的水资源浪费和国家税收流失。为尽早取缔这些小电站,我们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拆除方案,对小电站建筑成本一次性补偿到位。经过半年多时间的艰苦努力,至2012年6月,运行了30多年的渠道小电站全部平稳拆除并验收合格。

(四)抢抓机遇,开展库区确权划界。由于缺乏资金,运行了50多年的白莲河水库,没有库区土地的使用权。通过权衡比较,在市级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们挤出3000万元,开展库区确权划界。2012年12月,罗田、英山、浠水三县向白莲河工程管理局颁发了国有土地权属证书,明确界定了水库68平方公里的权属范围,水库全域确权划界工作圆满完成。

二、克难攻坚,生态改革发展进入深水区

2010年以前,提起白莲河库面,白莲河工程管理局职工感慨万千。正常蓄水(104.0m)条件下63平方公里的库面仅有40多平方公里水面,水葫芦、迷魂阵、袋子网等遍布其中,连插脚的地方都没有。

(一)水面综合整治,打响改革攻坚第一枪。2013年2月,我市制订了《白莲河水库水面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接下来,各项工作全线铺开。库区养殖资产的核查、登记、锁定,水库养殖资产评估和复核等工作紧锣密鼓开展;我市筹措水面综合整治补偿总资金1.5亿元,紧急召开水面整合整治动员大会,向库区群众宣传政策。由于强有力的工作,库区三县全面拆除灯光网、迷魂阵、袋子网、土拦库汊等非法有害设施。完成一个、验收一个,发放一个补偿资金。2014年,我市开展白莲河库区清理打捞水葫芦“百日会战”,为如今的白莲河水库水质恢复到Ⅱ类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周边环境整治,改革攻坚纵深发展。在白莲河水面综合治理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们迅速研究部署库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涉库矿山和石材加工厂采取停业整顿、关停等措施进行整治,彻底关停重污染企业。与此同时,取缔拆除库区周边200余家畜禽养殖场,初步建立了城乡垃圾集中处理长效机制,水库生态环境得到根本转变。

(三)组建养殖公司,改革攻坚砥砺前行。在清理这些养殖公司的同时,如何发挥白莲河水库的养殖功能,是摆在改革者面前的又一问题。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白莲河水库改革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北万湾湖胖头鱼养殖公司在白莲河顺势成立,这是一家国有控股、面向库区村招股的股份制企业。通过适度养殖、人放天养、打造品牌,开拓深加工,提高附加值,带动库区群众共同致富。目前已吸收1万多户库区群众入股。去年,涉库87个村的群众共获分红124万元。

三、绿色生态,开启改革发展新征程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终点。下一步该干些什么?这又是需要我们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大手笔规划,描绘库区锦绣前程。库区要发展,规划需先行。我市把白莲河的生态发展列入大别山振兴规划、黄冈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同时,一个大手笔的白莲河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示范区规划正在编制,交通、旅游、产业、生态等一系列的专项规划也在同步进行。以规划引领,利用白莲河水库近10万亩可养殖水面和丰富的旅游资源,我们启动了国家5A级景区创建。

(二)大项目支撑,让水库华丽变身。去年,白莲河国家级湿地公园得到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在此基础上,我们又开始谋划申报白莲河湿地公园保护与恢复建设、环库生态旅游公路、白莲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源保护、棚户区改造和水库除险加固等重点建设项目。这些项目一旦实施,将为库区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大踏步前进,让绿色发展示范区呼之欲出。5月2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白莲河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现场办公会,做出了建设白莲河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示范区的决议;6月2日,我市印发了《关于分解落实白莲河水库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突出问题整治责任的通知》,围绕白莲河水库面临的6个方面26项突出问题,按照调研、决策、部署、实施、验收“五步工作法”,将整治责任落实到相关单位、落实到人。

白莲河的变迁,是一部改革的编年史和缩影。我们坚信,只要锐意开拓、扎实苦干,这颗“鄂东明珠”将更加璀璨夺目!■

(作者系黄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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