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环保书记”督政督企强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19.08.2016  13:42

  入夏以来,咸宁市多措并举着力推进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至今,省环委会两批交给我市办理的10个突出环境问题,经整改已销号2个,8个正在整改之中。其中6月15日前限期整改到位的嘉鱼县联乐一期码头和嘉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由省环委会7月29日在媒体上公示销号;丰泉垃圾焚烧发电厂、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蒲纺工业园区、赤壁城镇四个污水处理厂、通城县铁柱垃圾填埋场、斧头湖、九宫山自然保护区、嘉鱼县富民酿造有限公司8个环境问题整改正在进行时。目前咸宁在“环保书记”李建明的率领下,正以超常之势、超常之规、超常之法强力推进。

   一是领导重视。 5月,李建明书记和丁小强市长深入嘉鱼和赤壁长江段进行实地调研,提出了要把长江母亲河的保护作为天然的责任和使命,真心抓、真心管、真心治,要持续抓好“三非三水” (非煤矿山、非法码头、非法采砂,工业污水、农村污水、生活污水)治理,要切落实各级党委政实府和相关部门责任,纳入年度考核和问责追责等六项要求。7月28日丁市长主持省政府环保督查工作反馈会,8月2日深入市环保局调研,8日主持召开全市突出环境问题督办会安排部署,强调“行动要快、力度要大、执法要严”,坚决按照时间要求,一项一项整改 “销号”。分管副市长周勇多次赴市环保局和各县市区突出环境问题现场督办整改工作。

   二是成立专班。 6月14日成立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市环保局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督查办和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8月8日成立书记和市长挂帅的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指挥部,市委书记李建明任政委、市长丁小强任指挥长、常务和分管副市长任副指挥长、6个县市区长和市环委会37个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发出了坚决打赢咸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攻坚战的动员令,要求除赤壁城镇四个污水处理厂12月底前完成整改外,其他问题务必在9月底前按时完成整改。各县市区都在第一时间迅速成立了由书记任政委、县市区长任指挥长的环保突出问题整改指挥部。

   三是建章立制。 8月初出台相关地方环保政策。如咸宁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暂行办法、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及空气环境质量考核生态补偿办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等,编制斧头湖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建设国际生态城市工作方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方案正在研究制定;实施了环保突出问题整改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严格“督政”和“督企”,市政府建立跟踪督办机制;此外,还对突出环境问题负责人进行约谈,市环保局已约谈丰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汇楚医疗废物处置项目负责人。

   四是加强督查。 5月19日在全市环保委员会全会和长江大保护工作推进会上,以《直面环境问题,推进绿色崛起》电视专题片的形式,对全市存在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了咸宁长江生态保护问题、省环委会交办咸宁的八大环境问题和全市环保督查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丁市长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开门见山谈问题,直截了当讲整改,市环保局组织两个季度的全市环保大检查,以市环委会和市政府督查室的名义对每个突出环境问题所在的辖区政府下达督办件,明确整改问题、时限及责任人。8月8日市政府主持召开全市突出环境问题督办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明出席并讲话,强调要坚决打赢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攻坚战。

   五是重在整改。 市环保局为落实李建明书记在全市突出环境问题督办会上提出的“抓住一个核心:党政同责与一岗双责;把握两个关键:督政和督企;注意四个重点:紧盯中央环保督察四类重点问题,以前所未有之势,前所未有之法来抓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工作”的指示精神,8月15日召开了全市突出环境问题实战动员会,传达了中央和省市精神,部署了十三个方面的工作:以霹雳手段、雷霆作风和决战状态做好中央环境督察迎检工作;遵循问题导向、一线工作法和成效检验工作原则;完善党组成员区域负责制度;完善一企一档,一事一案,立“军令状”督办突出环境问题,8月份争取完成50%以上,并进行新闻媒体公示;限时下督办令,列出“长江大保护”10个问题、暗访8个问题和省政府督查问题清单,8月份完成;坚持“三禁三治”, 8月份基本完成空气自动站建设;每周督查限期整改、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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