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集中传达学习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和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

26.07.2019  15:05

  本网讯(记者 刘怡廷  摄影 胡晶晶  )7月25日下午,湖北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传达学习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和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主持会议并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王晋指出,郭声琨书记的重要讲话,客观总结了过去一年政法领域改革的成就,系统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分析了当前政法领域改革的新形势新阶段,全面部署了下一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一堂既有政治高度,又有理论深度和实践热度的辅导报告,为深刻领会中央《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在更高起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坚定了信心,提供了指引。 

  张军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的讲话,在深化改革大背景下,紧紧围绕“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主题,深刻阐述了检察立场、检察理念等事关检察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检察改革重点任务,全省检察机关要学习到位,铆起劲儿来抓好落实。  

 

  针对下一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王晋要求:    

 

   要在学深悟透会议精神上下功夫     

 

  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中贯穿的政治方向,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各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中贯穿的改革导向,紧扣贯彻落实《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这一主线,一以贯之地保持改革韧劲,认真抓好各项改革项目的落实。 

  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中贯穿的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向人民群众提供更实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要在找差距、抓落实上下功夫   

 

  要坚持理念先行,着力破除陈旧思维。要深入领会张军检察长对坚守客观公正立场作出的深刻阐述,充分认识到只有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才能真正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找准新时代检察机关自身定位、强化监督职责。  

  要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着力提升监督质效。对刑事检察工作,着力完善捕诉一体改革后刑事诉讼监督机制,重点抓好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置派驻检察室、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工作。对民事和行政检察工作,要用好专家咨询委员会机制,积极推进与行政机关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商调优秀法官充实队伍力量。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为契机,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 

  要坚持深化改革,着力释放改革“红利”。对照“成都会议”部署,拿出任务清单,一项一项推进落实。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上,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员额退出、领导办案等制度。要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步伐,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要坚持苦练内功,着力厚植事业发展根基。要抓实能力建设,用好检答网、专家咨询等平台,用好案例指导,加强专业知识、技能和专业精神培养。要抓实内部监督管理,健全完善以数据为中心的业务质量分析研判机制,构建以“案-件比”为核心的业务评价指标体系。要抓实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用好“四种形态”,打造“四个铁一般”的队伍。要加强检察理论研究,为促进湖北检察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要在服务和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上下功夫    

 

  要全力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要牢牢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的目标,发挥领导包案中的督导、指导的作用,在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把好质量关的同时,推动效率提升。继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等制度的落实,从社会治理的高度来夯实平安湖北建设的根基。 

  要积极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要突出涉众型经济案件的办理,加强财产刑判决和执行监督;精准脱贫方面,要继续用好司法救助资金,同时以涉案款物专项治理为契机,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扶贫领域涉案款物快速返还机制;污染防治方面,要保持“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热度,积小胜为大胜。 

  要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继续抓好“新鄂检十条”的落实,按照高检院的要求,扎实开展为期10个月的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促进民营企业家依法经营、放手发展。 

  要在反腐败斗争中有作为。继续加强与监委的沟通协调,在高质量办理移送案件的同时,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我们的查办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权,通过积极作为来体现检察担当。    

 

  会上,部分院领导结合分管工作谈了学习体会。省院领导、厅级干部,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