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新媒体矩阵“指尖”引导舆情

30.12.2015  08:31

  随着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移动互联网终端的日益普及,“人人都有麦克风”的自媒体舆论场已经成为社会主流舆论的中坚力量。在这样的背景下,政法机关主动适应网络新媒体形势、顺应人民群众需求,不断拓宽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

  据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统计,截至今年12月15日,全国各级法院开通微博3980个,开通微信1447个;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开通微博2874个,开通微信2313个;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开通微博8936个,开通微信3731个;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开通微博1613个,开通微信854个。这些政法新媒体运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语言释法析理,及时发布权威消息,回应公众质疑,打击网络谣言,形成有效引导网络舆论的新媒体矩阵。

  及时发布回应公众关切

  12月11日,“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已被核准并执行死刑,这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就此尘埃落定。在长达两年多的审理过程中,此案的每一个环节都引发舆论和公众高度关注。

  林森浩被执行死刑当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和微信第一时间刊发文章,介绍核准林森浩死刑的详细情况以及死刑复核案主审法官就案件相关问题答记者问。“复旦投毒案”的真相如何?最高法如何审查及判断此案案情?核准林森浩死刑的理由是什么?是否考虑了辩护律师的意见?这些公众关心的问题在文中都能找到答案。

  截至12月28日,最高法官方微博关于林森浩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共有评论5311条,转发4577次,最高法微信有关此案的答记者问一文,阅读量达5794次。12月18日,最高法“两微”刊发林森浩故意杀人死刑复核刑事裁定书,微信阅读量已超过8000人次。根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统计,林森浩被执行死刑这一周,最高法官微夺得法院系统双微排行周榜第一名。

  案件发布社会关注度高、点击量大,是政法新媒体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原因所在。对于曾经引发舆论轰动、带有“花边”特质的舆情事件,如何摒除案件娱乐性、凸显法律严肃性,对审理案件的法院来说是一大考验。除第一时间发布讯息回应公众关切外,利用新媒体全程直播庭审过程也是一大“利器”。

  9月10日,郭美美等人涉赌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引发舆论热议。当日9时30分,东城法院官方微博全程直播庭审过程。是赌博罪还是开设赌场罪,被告人是否被疲劳审讯、是否获得高额利益等细节得以呈现,而“干爹”“红十字会”等话题并未在庭审中提及。当日18时许,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郭美美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分析师认为,郭美美案曾轰动一时,舆论生态的多样性容易对案件审判产生影响。东城法院先在庭审前借助微博“放风”,激活舆论场;然后在庭审中通过官微以图片、文字形式公开审理过程,满足公众的信息渴求,不予提及与案件无关的话题,避免横生枝节,这些都是涉事法院舆情引导的成功之处。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司法公开的实质是司法过程全程公开,“互联网+”的发展给司法公开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持。微博直播应该更多适用于社会关注的案件,既能起到普法宣传作用,也减少了信息鸿沟,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

  权威评论消解网友质疑

  4月3日,有网友发布江苏南京一名男童遭养母虐打致浑身伤痕的微博信息,引发广泛关注,网友呼吁严惩虐童养母。4月19日,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某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这一决定引发少量争议和误解,部分网友认为检察院不批捕或纵容犯罪。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南京检察”当晚以《关于李某某故意伤害案的几点不捕理由》为题发布长微博,依法据理回应网友疑问,指出不逮捕“不意味着宣告犯罪嫌疑人无罪”,赢得舆论认可。4月24日,“@南京检察”通报称,浦口区检察院正式受理此案,案件正在审查之中。有网友留言称:“南京检方依法、规范、公开,值得称赞!

  南京市检察院宣传处处长肖水金说,因专业性较强,政法机关执法司法难免引起争议或者误解。本案中,检察机关不批捕决定就被部分网友误认为免除犯罪嫌疑人法律责任,引来少量批评声音。通过官方微博及时依法据理耐心解释、回应质疑,在扭转舆情之余,还完成了一次很好的普法宣传,获得舆论认可。

  除了对重大、敏感案件及时通报情况并释法析理外,用网友喜闻乐见的语言撰写评论文章,成为政法新媒体回应舆论质疑的另一“法宝”。

  近日,一则标题为“大学生掏鸟16只卖千余元获刑10年半”的新闻引发舆论热议。很多网友转帖质疑:抓几只鸟就蹲监狱,法院是否量刑过重?

  12月1日,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订阅号“新乡检察”发布一篇长文,标题为《大学生掏16只鸟获刑10年?亲,看过这些再吐槽》。文章开篇就用网络流行的“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强调了一些媒体在标题中没有凸显的事实:这名学生掏的鸟名叫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接下来,“新乡检察”的“小编”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找到此案判决书,将案情来龙去脉讲述给读者。“小编”还采访了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此案的检察官,通过被告人闫某的供述证明其主观明知这些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紧接着,文章中贴出刑法相关条文,解释此案为何符合“情节严重”。文章刊发后,阅读量超过8000条,有力回应了公众质疑。

  “新乡检察”微信公众号的做法并非孤例。知名政法议题微信号“长安剑”,以发表涉法热点舆情事件分析类文章为一大特色。这些文章剖析舆论焦点,从法律角度澄清舆论误读,引导网友走向理性。例如,《关于柳城爆炸案的四个质疑》《蒋洁敏贪贿3000万只吐100万?哪有此等好事!》《公安部提办王林案相关案件有何不妥?》等,经门户网站转载后受到网友认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打击谣言驱散舆论雾霾

  8月12日23时30分左右,天津港国际物流中心区域内瑞海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连续发生两次爆炸,威力相当于24吨TNT,相关视频迅速在微博、微信中扩散。事故发生后,港务局3个消防专职队和天津消防总队派出的9个消防中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救援。

  然而,比救援来得还要快的是屡禁不止的谣言。“爆炸为乙醚罐爆炸、爆炸波冲击内脏可能一周内才发现、爆炸污染物可能向北京方向扩散”……这些谣言一遍遍地传播,给社会稳定带来极大威胁。

  爆炸事故发生后,政法机关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辟谣消息,澄清真相。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及时发布一系列辟谣微博,如“天津滨海新区爆炸第一天需要辟谣和澄清的13件事”“这27个谣言,别再散布了”“警惕!谎称父亲爆炸中身亡骗3700多网友打赏”等,梳理汇总了爆炸发生以来肆虐传播的一些典型谣言和案例,有力防止了公众恐慌心理的发生,也避免公众陷入一些人精心设计的骗局。微博还发布了“湖南待业青年网上谎称自己制造天津爆炸案被行政拘留5日”“男子发布爆炸死亡1300人不实信息被拘”等讯息,传递了发布谣言的严重后果和警方惩治谣言的力度,起到警示作用。

  朱巍认为,政法新媒体“两微一端”承担着净化网络空间的重要职责,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两微一端”发布的是政府信息,属于权威消息源,对打击网络谣言,端正视听和引导正确舆论具有核心意义;“两微一端”发布信息比传统媒体更及时,用户通过手机等移动客户端可以随时收取,这让谣言与真相的“时间差”越来越小;“两微一端”具有接受举报功能,使政府与百姓互联互通,将大众变为舆论阵地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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