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

02.02.2015  19:33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政府法制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竞进提质,升级增效,推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2014年工作回顾

  (一)抢抓机遇,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   

  抢抓四中全会召开重大历史机遇,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高度重视,四中全会召开前,王国生省长主持召开各界代表参加的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座谈会,听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意见,研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有效措施。四中全会召开后,王晓东常务副省长来我办专题调研座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调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创我省法治工作新局面。省委充分肯定我办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确定张绍明主任作为起草专班副组长之一,参与起草《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并圆满完成了承担起草任务。我办还及时举办全省政府法制系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召开市州法制办主任座谈会,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新举措,全力提升政府法制工作水平。王晓东常务副省长对此充分肯定,认为“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和自觉行动”。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召开后,我们进一步修改完善《湖北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2015年-2019年)》,指导市县政府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体制。发挥“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组织开展2014年度依法行政调研考核,推动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倒逼法治政府建设。开展“联基层、办实事”活动,探索解决基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短板”问题的方法路径。继续在武汉市等29个市县、省交通运输厅等7个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试点,以点带面,促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

        (二)勇于担当,三项牵头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形成《湖北省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起草我省《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综合执法,横向从城管领域向水利、文化、河道采砂、风景区管理等领域延伸,纵向逐步探索向开发区、经济发达乡镇延伸,黄梅县小池滨江新区成为首个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乡镇。推动全省57个县以上城市和5个特殊区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指导41个省直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二是规范性文件清理与备案审查工作。对2010年清理时确认当时现行有效的和2010年至今新制发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其办公厅制发的鄂政发和鄂政办发文件、冠经省政府同意的省政府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总计999部(件)进行全面清理,受理审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上报备案文件369件。加强全省规范性文件管理顶层设计,及时出台《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使“红头文件”监管更加规范化。

  三是落实和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将制度廉洁性评估与完善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推进“第三方”参与制度建设相结合,贯穿于制度起草、审核、审议、论证、评估、备案审查和清理全过程,着力推动制度廉洁性评估纵向向各市州县政府全延伸,横向向省政府各部门全覆盖,形成各方参与、上下合力工作机制,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竞进提质,法制服务能力得到新提高

  一是提高立法质量,为改革善治提供良法保障。主动适应全省改革发展需要,组织起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草案10件,审修《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办法》等省政府规章草案13件,批复完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等单行条例3件。工作中,注重创新立法工作机制,重点主导审修了全国第一部社会救助省级地方政府规章——《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民政部发文予以了表彰;委托专家起草了《湖北省人民调解实施办法(草案)》,审修起草的全国首部《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办法》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专门贺电的高度肯定。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对17个市州及43个省直主要执法部门的392卷行政执法案卷开展集中评查,促进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年审查颁发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13701个。积极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系统的调研、论证和开发等准备工作。联合省检察院召开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会议,初步建成“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加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力度,指导和支持武汉城市圈行政复议协作轮值城市鄂州市开展圈内行政复议案件评查、优秀论文征集评比、制度评价等活动,深化和丰富城市圈规范化建设协作。推动襄阳市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进一步创新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印发《行政复议决定书二十例》,促进案件办理水平提高。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年省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73件(同比上升93.58%),涉案人数2478人,办结548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建议)书4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7件,出庭应诉10次,一审已审结4件,无一败诉。承办以省政府为被申请人到国务院裁决的复议案件22件,已有10件作维持决定,2件撤回裁决申请。

  四是积极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促进政府依法决策。拟定并向省政府报送《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推动全省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认真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88件,其中进行法律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35件,办理民商事诉讼案件8件,合同(协议)审查修改30件,办理国有(控股)企业重大法律事务15件。依法审慎处理省政府驻京办房改遗留问题,受到省领导好评。此外,省领导交办的重大涉外案件进展顺利。

  五是加强法制研究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加强政府法制研究,组织完成《行政复议调解制度研究》等19项省政府法制研究课题,编纂出版《2013年度湖北省人民政府规章汇编》,编辑发行《法治政府》杂志4期。积极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湖北日报、湖北卫视新闻等省内外重要新闻媒体全年刊播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200余篇次。“湖北省政府法制网”全年刊载各类政府法制信息1800余篇,被“ 中国政府 法制信息网”采用600余篇,位居全国前列。

  (四)创先争优,机关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契机,开展系列“党性教育”活动。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机关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整体氛围风清气正,干部人事工作有序开展,创优争先工作成效明显。认真开展“三抓一促”活动,严格落实“三短一简一俭”规定,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机关文风、会风、作风明显改进,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认真抓好综治、保密、计生、信访、绿化、扶贫、老干等工作,机关效能建设和履职能力显著提升。

  回顾2014年,我们科学谋划,积极推进,在依法行政的征程上阔步前行,谱写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篇章。先后荣获“优秀”领导班子、目标责任制考评先进单位、综治优胜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三抓一促”工作先进单位、水果湖文明示范区、综治示范区先进单位、公务员统计优秀报表先进单位、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等诸多荣誉。10月9日,王国生省长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座谈会上听取了我办工作汇报,并对政府法制工作予以充分肯定。11月19日,王晓东常务副省长对我办工作作出批示:“全省政府法制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行政立法、行政决策审查、行政权力清理和法制监督、行政复议、制度廉洁性评估、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法律事务等工作,不断提高政府法治工作水平,取得了突出成绩,一些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省委、省政府对此充分肯定。

  二、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机遇之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坚定信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2015年度工作总体部署,按照“突出重点、勇于创新、富有特色、力求实效”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推进我省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加强政治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总体部署,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对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全省政府法制系统要认清政府法制工作新形势,把握重大历史机遇,增强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担当意识,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自觉把中央和省委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以及新任务、新要求,落实在政府法制工作实践中,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抓好政府法制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推动全省各级政府法制工作适应新常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2、推动出台《湖北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2015-2019年)》,明确未来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3、加强市县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市县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辐射“联基层、办实事”活动效应,推动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有新的突破。以2014年依法行政考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促检查。

  4、加强依法行政考核。更加注重对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的考核,将平常监督检查与年终集中考核结合起来,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导向性,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考核在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政府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形成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倒逼与强化机制。

  5、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工作,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创新改进政府立法,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6、做好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立法计划和省政府2015年度立法计划所列项目的调研、论证、起草、审修工作。指导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政府法制机构承接开展地方立法工作。

  7、完善政府规章立法机制,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召开2015年度立法项目推进会,确保《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工商证照管理办法》等计划内法规、规章草案审修工作如期完成。探索《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规定》等重要行政管理规章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机制。

  8、创新立法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通过地方性法规草案、省政府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执法一线、社会公众、专家学者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选取10个县乡建立立法联系点,注重听取基层的意见,发挥基层的作用,增强立法工作的上下联动。开展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草案工作。

  9、认真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及时反馈修改意见。认真做好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的批复工作。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认真做好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加大监督备案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出台《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完善综合执法的体制机制,加强对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等执法改革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11、组织实施《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督促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筹备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网上办理系统,提高备案审查效率。探索试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购买法律服务,提高合法性审查的权威性。

  12、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成立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专家组,制定专家工作规则,组织开展督办检查,全面推动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从省本级向市州县政府系统纵向延伸、向省政府各部门横向覆盖。将评估工作与完善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推进“第三方”参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切实防范制度建设中的廉政风险。

  13、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综合监督职能。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活动的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开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收费等执法行为的重点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

  14、完善和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启动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查询系统建设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落实力度,引导和督促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全面落实错案追究制度,坚决惩处不作为、乱作为。

  (五)完善复议应诉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15、严格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主持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工作机制,发挥行政复议专家作用,扩大行政复议听证审理范围,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整改反馈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16、认真办理以省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和以省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国务院裁决案件。指导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健全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制度。

  17、巩固武汉城市圈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试点工作成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武汉城市圈共同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合作协议》,扩大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范围,推进其他市县开展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

  18、加大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力度。指导各市州推进县市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组织学习行政诉讼法修正案,加强基层行政复议业务培训,提高基层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发挥行政复议研究院平台作用,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复议案件研讨及课题研究等活动。

  19、加强仲裁工作指导,建立健全仲裁工作联系机制。加强与信访机构的衔接,积极引导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六)做好法律事务工作,推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20、依法、及时、客观提供法律意见,切实为省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

  21、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出台《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指导、督促各级行政机关普遍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保障。

  22、编写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手册,加强对基层法律事务工作的指导。

  (七)突出宣传培训特色,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法治氛围

  23、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完成2014年度政府法制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组织实施2015年度政府法制研究。办好《法治政府》(季刊)杂志,进一步打造专业化、理论化学习交流平台。做好规章的汇编、公告和译审工作。

  24、实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培训工作规划(2013-2017年)》,举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围绕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立法法(修订)》、《行政诉讼法(修订)》等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培训的实效性、针对性。

  25、强化政府法制宣传。改版升级“湖北省政府法制网”,发挥报刊、电视等主流媒介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简报》作用,刊载省直部门、市州县特色经验做法。

  (八)强化机关自身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26、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力度统一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继续抓好“三抓一促”活动,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干部,确保机关风清气正。

  27、建立绩效考核和日常考核机制。将年度工作要点、共性目标和职能目标任务,细化到处室、具体到个人,不定期开展督查和考核工作,将平时考核结果与干部年终考核评先挂钩,确保年度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28、加强机关服务保障。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和退休老干部服务、机关后勤保障、财务管理、文秘档案、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精神文明、群众来信来访、电子政务建设、扶贫开发等工作,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保证机关规范有序运转。

  29、积极参与新一轮“三万”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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