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被省政府授予“湖北省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07.06.2017  11:32

6月6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省局的“湖北省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牌匾正式挂出。据悉,包括省局在内的17个党政机关类省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是从147家省级党政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遴选确定的。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后,省局领导十分重视,结合省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工作要求作出批示,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积极贯彻落实人员、经费,强化对重点时段、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控,以维护本系统、本单位公共安全为重点,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协调各处室、单位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连续十二年荣获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优胜单位,圆满完成了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华中图书交易会等一系列重要大型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任务,确保了全局单位安全稳定,为平安湖北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