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再次“松绑”政府投资核准 下放38项权限

20.11.2014  11:35

  国务院18日正式公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在2013年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基础上,再次取消、下放38项核准权限,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数量将进一步减少40%。连同2013年减少的60%,共将减少约76%。

  这是我国在2013年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基础上,再一次作出的修订。其中,取消核准改为备案15项、下放地方政府核准23项。

  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管理的15项包括了钢铁、有色、水泥、化肥、造船设施项目以及城市供水等城建项目等。

  下放的核准事项方面,火电站、热电站、抽水蓄能电站、新建港区、通用机场、扩建军民合用机场、扩建一次炼油、铁矿开发、新建乙烯等项目,以及部分水电站、电网工程、飞机制造等项目核准权力下放至省级政府或者地方政府。

  此次修订之后,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核准和发展改革委核准后报国务院备案的事项还有13项,包括核电站项目、特大型主题公园项目等。

  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也是此次修订的亮点。根据目录,此次我国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小于10亿美元的鼓励类项目全部下放地方政府核准,总投资(含增资)小于1亿美元的限制类项目和全部房地产项目下放省级政府核准。在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方面,除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外,全部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管理。

  追问一

  哪些投资项目需中央核准

  此次修订后,需要上报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还有13项。其中,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核准的事项有六项,包括一定规模的跨界、跨省河流上建设或涉及移民1万人及以上的水库项目或水电站项目,核电站项目,新建运输机场项目,新建中外合资轿车项目和特大型主题公园项目。

  发展改革委核准后报国务院备案的事项有七项:包括一定规模的跨境、跨省电网工程,跨境输油、输气干线管网,跨境独立公路、铁路桥梁、隧道项目等。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

  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说,需要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一般具有跨境、跨省、跨行业、跨领域的特点。“对地方政府能够协调解决的一些跨省工程,比如跨省调水等,也下放了核准权。

  两次修订后需要中央“拍板”的项目是否还有继续调整的空间?记者了解到,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对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进行研究,不排除有关汽车项目核准发生改变。专家指出,需要中央核准的项目不在于数量多少,关键是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原则,及时调整。

  追问二

  放权会否带来新产能过剩

  此次修订将钢铁、水泥、电解铝、造船等项目改为备案管理。取消核准会不会加剧这些产业已经产能过剩的现状?

  发展改革委产业司副巡视员李忠娟说,目前国家重要项目布局基本完成,国家遏制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的措施成效开始显现,倒逼过剩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已经初步形成,取消核准后将投资决策权下放给企业,反而有利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据统计,今年1至9月,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分别下降 5%、14.4%、31%、6%。从投资结构看,基本上用于续进项目,主要投向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产品深加工项目。

  放开市场的“看不见的手”,同时要加强监管的“看得见的手”。国务院明确,对于产能过剩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并合力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工作。“取消产能过剩行业投资项目核准后,企业自负其责,在做出投资决策时反而更加慎重,银行在信贷支持时也更审慎。不但节约了前期核准占用的时间,也有利于推动企业投资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王军说。

  追问三

  地方投资热情是否将重燃

  国家大力度取消和下放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会不会重燃地方政府投资热情,造成投资项目盲目上马的“乱局”?

  罗国三认为,虽然取消下放了政府对投资项目的核准,但企业投资项目上马依然要在国家现有政策法规框架内进行。

  国务院强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此次修订中,考虑到充分发挥省级政府在政策把握以及技术力量方面的优势,明确有的项目只能下放到省级政府核准,有的项目则下放到地方政府。“只要没有明确放到省一级管理,基本都放到基层政府。核心是各负其责,依法监管,哪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就要由哪级政府负责。”罗国三说。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说,当前我国经济转型的关键是用法律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这对政府经济管理方式提出新的要求。政府取消下放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能交给市场的都交给市场,同时完善现有政策法规框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这是对政府依法执政能力的提升和考验。

  短评

  为大胆放权点个赞

  让市场之手充分施展,并不意味着“看得见的手”无所作为。通过改革,使行政机关摒弃以审批代替监管这一惯性思维的同时,必须力戒一放了之的懒政心理,杜绝事中事后监管由越位变为缺位。

  用好“看得见的手”,就要明确责任清单。有效而有序的监管需要把握好尺度,既不能一放就乱,也不能一管就死,这就要明确什么是该管的,什么是不该管的。对于不该管的,就要真正使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促改革激发活力,让创新驱动发展。对于该管的,就要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对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和打击。

  用好“看得见的手”,更要坚持依法行政。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投资作为国民经济“三驾马车”之一,既关系稳增长,也关系惠民生。各级政府部门应进一步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在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大放异彩的同时,通过科学调控,防止放开投资准入可能会出现的新一轮产能过剩、地方投资冲动等负面效应,努力成为深化改革浪潮中的裁判员和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