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政府“五改五增”措施集中开展消防专项整治

22.06.2017  03:02

   中新网湖北新闻6月21日电 (王林平 田国徽)恩施州政府针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特点,因地制宜部署开展以“五改、五增”为主要内容的木质连片房屋和木质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着力健全消防管理机制,夯实消防基础设施,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建强志愿消防队伍,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有力保障木质房屋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文化遗产安全。

  改电线。将农村木质房屋电气线路改造与精准扶贫有效结合,明确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电气线路改造资金由州、县两级扶贫办和对口扶贫单位全额落实;属于危房的由住建部门纳入危房改造项目;其他木质房屋由县市政府按照每户100元的标准给予整改补助;电表前进户线整改资金由供电公司落实。重点针对线路老化、线径过小、电气设备直接敷设在可燃材料上等问题,采取更换电线、穿管保护、加垫不燃材料等方式进行整改,同时鼓励村民更换白炽灯为节能灯。

  改水源。一是对紧邻集镇且超过5户连片的木质房屋集中区,利用市政供水管网修建市政消火栓;二是远离集镇且超过10户连片的木质房屋集中区,统一修建不小于1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并按照主管直径不低于100mm,消火栓口径不低于65mm的标准设置消火栓或配备手抬机动泵;三是对集中区附近有水塘、河流等天然水源的,修建取水平台,配备手抬机动泵或潜水泵,确保灭火需要。

  改道路。结合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交通运输部门落实资金,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通过新建、维修、硬化等方式,提高道路交通条件,打通消防救援通道。原则上,新建、维修或硬化后的道路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且平整无坑洼。

  改灶具。依托农村公益事业改造项目,以各乡镇人民政府为主,农业等相关部门配合落实资金,按照政府鼓励引导、村民自愿改造、适当给予补助的方式,对村民做饭、取暖过程中使用能源的种类、方式和环境进行改造。一是推广使用省柴节煤炉;二是鼓励新建沼气池,使用沼气取暖、做饭;三是对用火周围地面、墙体、屋顶进行防火改造,采取硬化地面、刷防火漆、砌砖墙等措施,提高耐火等级。

  改陋习。一是各级文明办结合文明新村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村民摒弃危险用火、卧床吸烟等陋习;二是各乡镇政府针对农村乱堆乱放柴草、私拉乱接电线、室内熏烤腊肉、焚香鸣炮祭扫等不安全行为,统一制作宣传牌、宣传单等,提醒村民文明行为,注意安全;三是将防火安全纳入村规民约,加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能力。

  增隔墙。在不破坏建筑整体风貌和结构的前提下,对于10户以上木质房屋集中区,通过原地增设或改建砖(混)墙的方式划分防火分区,确保每个分区不超过10户,防止发生火烧连营的后果。对增设隔墙确有困难的,采取增设水幕系统的方式进行分隔。

增队伍  

  增队伍。加快农村志愿消防队标准化建设进程,根据工作需要和现有条件,在村民委员会或5户以上木质连片房屋集中区设置固定执勤点和器材室、备勤室,按标准配备手抬机动泵、消防水枪、水带、火钩、防护服、破拆斧等装备。

  增保障。一是民政部门为木质连片房屋统一购买保险,增强村民抗风险能力;二是落实网格排查机制,实现火灾隐患排查、登记、督办、移送、整改无缝对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建立联查联防机制,成立院落联防组织,每户确定一人,轮流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实行“邻里协防、门栋关照”;四是建立消防装备器材保管养护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清理检查消防装备器材,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

增设施

  增设施。一是对5户以上木质连片房屋集中区,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每5户不少于1组(2具)的标准配置灭火器;二是对10户以上木质连片房屋集中区,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三是鼓励其他木质建筑住户自行购置、配备灭火器。

增宣传

  增宣传。一是在村委会设立消防宣传专栏、展板,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警示教育活动;二是针对木质连片房屋火灾特点,采取拉设横幅、发放传单、制发消防宣传挂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三是利用“村村响”小喇叭每天播放消防安全知识、安全提示等内容;四是组织对农村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志愿消防队员开展集中培训,提升履职意识和隐患排查、火灾扑救能力。

  文体新广部门参照“五改五增”消防工作要求,牵头负责县级以上木质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重点做好改电线、改水源、改灶具、增隔墙、增队伍、增保障、增设施、增宣传八项工作。其中,县级以上木质文物古建筑应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配备灭火器、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省级木质文物古建筑应建立微型消防站;国家级木质文物古建筑应建立专职消防队、安装喷淋系统。(完)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