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绿松石资源特色监管体系

06.09.2016  20:03

近日,十堰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十堰市绿松石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机制的通知》,注重长效巩固扩大绿松石产业专项整治成果,着力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绿松石资源特色监管体系,切实保护好这一珍稀资源。

一是明确责任,联合监管。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建立联合执法、协同监管、利益共享的共同责任体系和监管长效机制,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形成公安、安监、国土等十个部门齐抓共管的管护工作格局。

二是综合施策,常态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行绿松石资源“网格化”管理模式;科学制订绿松石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规划,严格按规划、按计划有序开采;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构建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诚信管理体系。

三是重手整治,严加监管。突出案件查处,加强监察督办,长期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

四是履职尽责,实时监管。增强执行能力,建立报告和通报制度,强化目标考核,加强执法监察装备建设,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实时开展,跟踪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