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7年放开竞争性领域价格 政府定价限定在公用事业

23.01.2017  18:37

  1月2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新闻发布会,对去年11月25日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说明。

  2017年,湖北省将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的收费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价格机制将进一步完善,发挥政府作用的价格调控、监管和服务机制将进一步健全。

  现有政府定价项目将进行全面评估,具备竞争条件的定价将全部放开,还权于市场;属于区域性或属地管理更加便捷有效的下放市、县政府管理。对保留的极少数政府定价项目,一律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政府定价纳入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

  实施意见还对一些重点领域和环节的价格改革作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