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进行时】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

28.05.2014  14:38

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相继出台《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

4月,国务院学位办质量监督管理处处长在我校做题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的报告,强调要建立以培养单位为中心的多元主体共同保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从过程到结果的全方位质量保证体系。

研究生教育历经快速膨胀的发展时期,正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是关键。校长李晓红在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届三次会议评审会上强调,要完善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特别是要提高资格论文质量,强化研究生院对资格论文的审定。

近年来,学校不断完善学位论文质量监控体系,坚持以目标监控、过程监控与导师监控相结合, 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

早在2004年,学校就提出“质量是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这一主题,10年来不断加强研究生培养的顶层设计,在构建和完善研究生教育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同时,也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外部质量监督活动。据研究生院院长周叶中介绍,在研究生教育质量外部保障方面,我校已构建起“三评一抽”活动和“三个平台建设”。

2013年3月,学校出台《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论文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提高资格论文发表要求和质量。今年3月,学校又下发了《关于加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在培养单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初审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研究生院对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最终审定,规定资格审定需提交的材料和程序,并将学院资格论文初审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4月,学校出台《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明确了抽检范围、结果认定、及对抽检结果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处理办法。

根据规定,资格论文审定上要做到“两查三看”。“两查”包括:一查资格论文是否被某期刊收录,二查期刊是否被SCI、EI或国内七大核心等收录;“三看”包括:一看资格论文署名作者是否为第一作者,二看资格论文文献类型,三看资格论文第一署名单位是否为“武汉大学”。

已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写作等培养环节,但尚未发表资格论文的研究生可以先进行论文答辩,以后再申请学位。2014年,学校开始实施学生毕业答辩与学位答辩分离制度。目前,研究生毕业答辩与学位答辩两个环节基本上采取的是合二为一的模式,答辩委员会的评判工作,除受到论文本身学术水平等学术因素影响外,还受到就业分配制度等行政性管理制度的制约。在个别情况下,存在非学术压力迫使答辩委员会降低学术标准的可能性。研究生院学位处处长王建波介绍,生命科学学院早已实施学生毕业答辩与学位答辩分离制度。

留学生教育学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学生毕业答辩与学位答辩相分离对于不能按期毕业的留学生特别有利,博士毕业生只要写好学位论文,就可以进行毕业答辩,毕业生可拿到毕业证,毕业答辩后两年内达到资格论文要求后则可以申请学位,如符合相关条件即可拿到学位。

除了制度保证以外,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研究生院组织开展了近10场导师学校。副校长舒红兵表示,导师监控是学位论文质量保障的关键,必须重视导师的选拔、强化导师的责任、加强师生间的研讨交流。

博士研究生纷纷表示,以后博士毕业越来越难了,一方面资格论文标准提高了,毕业前有“论文检测”、“网上评议”,毕业后有“国家抽检”、“学校抽检”;另一方面,国家和学校内外的举措主观上强化了研究生的质量意识,客观上将促进研究生提高博士学位论文和资格论文水平。

(编辑:严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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