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着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有序推进依法行政

17.08.2016  20:34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通知》(发改法规〔2016〕59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及制发质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委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规范性文件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二是具有普遍约束力;三是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机关人事、财务、保密、保卫等内部事务的文件及单纯转发的文件;会议、活动的通知及部署具体监督检查、稽察整改等工作的通知;格式文本、报表及对具体项目的批复、申请、请示、报告等均不属于规范性文件。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责任和制发程序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及后评估办法等配套文件,加快推进投资管理、社会信用信息、低碳发展等方面立法进程,逐步提高制度建设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省发改委)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