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营改增"促行业洗牌 上下游小微企业受冲击

05.06.2014  10:59

  湖北日报讯(记者张茜 通讯员朱彦 娄晓鹏 王猛)随着电信业实行缴纳6%和11%的差异化增值税,部分运营商表示今后将只与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的企业合作,只有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这势必将对电信业上下游企业带来巨大冲击。

  据了解,目前电信行业除移动、电信、联通、铁通四大运营商外,其余民营企业主要围绕上述运营商提供各种上下游服务,形成多个同一主体的链条,这些企业多数规模不大,且劳务成本占比大,可抵扣的购进项目较少,上下游企业也不完全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营改增”后,在两档差异化税率的刺激下,将促使企业调整经营结构,改变与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方式。

  “短期内,公司税负肯定有所增加,但随着‘营改增’不断扩围,公司可用于抵扣项目将逐年增多。”湖北移动武汉分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杨波介绍,早在一年前,公司就围绕“营改增”展开了各方面的改革,大大提高了公司的管理和服务能力。此外,“营改增”后,该公司将逐渐对上下游产业链上的合作企业进行清算,为了增加抵扣项,将逐渐只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的企业合作,促使行业朝规范化方向发展。

  “通信运营商可抓住此次国家大力推广4G网络的契机降低部分税负。”省国税局副局长姜锋介绍,由于通讯业运营商6月之前已经投入的设备费用不能用于项目抵扣,可能会造成一些企业税负增加。但随着现在国家加大对4G网络的投入,各大运营商围绕4G网络开展的一系列技术改造,届时都可以进行抵扣。

(责任编辑 肖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