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取消或暂停7项涉企收费 每年将为企业减负近3亿元

14.10.2015  10:18

  10月13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新闻发布会上,省交通厅厅长尤习贵透露,自2015年10月1日起,湖北已取消或暂停征收货物港务费等7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每年为企业减负近3亿元。

  据悉,此次取消或暂停征收的7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取消的收费项目为船舶过闸费、车辆过渡费和货物港务费,暂停征收的为船舶港务费、船舶登记费、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以及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尤习贵表示,此举将会对湖北水运企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也将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目前,湖北交通运输部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仅3项,分别是车辆通行费、公路桥梁路产赔偿费、联网收费系统升级改造和维护管理费。

  会上,尤习贵介绍,自2010年12月1日起,湖北省所有收费公路(含独立桥隧)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实行免费通行政策以来,我省交通运输部门通过实施“绿色通道”政策,2014年免费15亿元,2015年前9个月免费14亿元(日均免费金额约500万元),对降低企业运输成本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此外,省交通运输部门还积极争取各项惠企资金和政策为企业减负。据介绍,2015年,省交通运输部门争取和安排各类惠企资金31亿元,其中城乡道路客运、岛际客运和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20亿元,客货运枢纽建设补助5亿元,港口建设补助2.6亿元,农村客运发展资金2亿元,船型标准化、甩挂运输和节能减排等补助1.4亿元。

  据了解,下一步省交通厅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收费专项清理、长江航运领域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等活动,制定重点活动工作方案,着力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于国家和省规定取消或暂停的收费项目,坚决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