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布秋季学校收费标准 省市示范幼儿园收费上涨

29.08.2014  11:51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何君辉 实习生李易 通讯员邹永宁)9月1日,武汉市近百万中小学生将正式开学上课。昨日,武汉市物价局和武汉市教育局联合公布2014年秋季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

对比今年春季开学收费标准,省、市级示范幼儿园每生每月收费有上涨,省级示范幼儿园收费由460元/生·月上调至600元/生·月,市级示范幼儿园收费由400元/生·月上调至500元/生·月。除此之外,其他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不变。武汉市教育局计财处负责人称,示范类幼儿园收费十余年来少有调整,此次调整是综合近年来物价上涨等客观因素,此外通过分级定类、按质定价等措施,将促进幼儿园办学质量提高。

学校若有自立项目及自定标准收费,家长可举报。如收取与入学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择校费、捐资助学费)、“一科一辅”之外的教辅材料费、试卷费、补考费、转学费、复(油)印费、饮水费、水电费、兴趣班(特色班、实验班、蒙氏班)费、班费、幼儿教材(活动材料)费、幼儿及寄宿生被褥费、影视教育费、自行车看管费、饭卡及图书阅览证工本费和押金、文体活动物品费等。另外,扩大范围及超标准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费,不按规定程序收费,都属于违规。家长如发现有以上问题,可拨打武汉市教育局(027-65608550)、武汉市物价局(12358)等电话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