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CPI涨幅将控制在3% 收费标准总体降3成

10.03.2016  10:32
    荆楚网消息(记者 冯梓晔 葛宇)3月7日,湖北省物价工作会议传出信息,2016年湖北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将控制在3%左右,收费标准总体将下降30%。同时,湖北还将在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上保民生、补短板,推进石油、天然气、电价和水价改革。
 
    2015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年涨幅1.5%,实现了预期调控目标。新版《湖北省定价目录》于2015年7月上旬公布实施,新版定价目录保留了省和市、县三级政府定价项目44项,比2012年底减少67%,每年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52亿元以上。湖北省物价局局长谢连平表示,2015年湖北价格总水平总体呈稳中偏弱走势,尤其是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持续下跌。
 
    2016年,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不确定因素较多的情况下,如何保持价格总体水平处于合理区间?谢连平介绍说,全省物价部门将进一步削减政府定价项目,收费项目进一步减少,收费标准总体下降30%左右。同时,积极争取财政预算安排价格调控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调控价格、稳定市场。明码标价等制度规定落实到位,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明码标价普及率城市达到95%、乡镇不低于85%。
 
    此外,湖北还将推进石油、天然气和水价改革,完善资源环保价格政策,完善交通运输价格形成机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形式分析,强化粮食、生猪等主要农产品价格监测分析的同时,进一步拓宽监测预警品种范围。认真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完善最低收购价格执行预案启动机制,确保粮食价格保持合理水平,努力实现2016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的预期调控目标。
 
    除了CPI,全省物价部门今年还将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保民生,补短板。谢连平介绍说,今年全省物价系统将积极推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财政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机制,实行分类管理。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对高校收费全面实行收费清单管理制度。
 
    旅游消费方面,全省还将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景区门票价格上调,间隔期、上调幅度、定价程序不符合规定等违规调价行为。积极推进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分类改革,合理制定景区门票价格,促进旅游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