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下调 比去年分别下调3元、2元和5元

22.03.2017  14:22

  3月21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粮食局、农发行湖北分行转发了国家201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通知要求,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今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经国务院批准,今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国标,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百斤130元、136元和150元,比2016年分别下调3元、2元和5元。

  业内人士指出,对于稻谷最低收购价的下调,农户可选择在粮库收购中后期卖粮。但考虑到政策调整的大方向,农户需改变以往传统的卖粮习惯,密切关注托市收购价的调整动向,以便随时出售,以规避市场在政策可能存在的调整下带来的潜在下滑风险。(刘天纵、沈佳)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