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支队强化“五个三”举措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30.10.2014  12:11

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咸宁支队结合全市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百日会战、“武汉会议”消防安保工作,统筹安排部署,广泛发动一切社会力量,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引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现新突破,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消防部门共排查各类场所1798家,发现火灾隐患1666处,督促整改1145处,责令“三停”、查封单位14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66份,极大的震慑了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一、明确三级责任。一是明确政府领导责任。各地政府领导认真履行日常消防安全领导职责,将打非治违、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百日会战、“武汉会议”消防安保等行动纳入重要议事议程,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二是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市政府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口、主动作为,切实承担起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三是明确单位主体责任。各地消防部门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会议,要求各社会单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二、强化三个重点。一是重点场所监控。支队在抓好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建筑施工工地、“三合一”场所等单位场所火灾防控基础上,着力加强对违章彩钢板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障碍物的单位和场所的消防专项治理。二是重点部位监控。支队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堵塞、遮挡、上锁,应急照明和疏散标识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是否在岗并持证上岗,消防车道是否畅通等。三是重大火患监控。支队监督执法人员对检查发现存在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数量不足、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以及人员密集场所违章搭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或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单位实施查封,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请当地公安部门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三、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建立多警联勤制度。市公安局下发文件,明确了各警种“打非治违”工作职责: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消防支队、大队负责,“十小场所”及农村、社区由公安派出所负责,治安、交管、消防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二是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各级政府将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纳入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导检查范围,不间断地开展督导检查。支队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执法网上巡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单位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结果纳入了执法考评成绩。三是建立信息研判制度。支队加强统筹指挥,定期分析、研判、调度专项行动情况,坚持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总结,及时归纳汇总各地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梳理成功做法经验,分析研判存在不足,不断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四、打造三个阵地。一是打造志愿者宣传阵地。支队进一步扩展消防宣传队伍力量,积极招募志愿者,大批量印制消防宣传资料,利用周末节假日,深入到人员密集场所,分发到群众手中。二是打造媒体宣传阵地。支队加强与当地主流媒体的协作,并签订了合作协议,通过媒体大力打击消防隐患及违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消防宣传的高压态势。三是打造固定宣传阵地。支队与全市多家拥有户外电子屏的单位进行合作,利用户外大屏幕不间断播放消防宣传知识,并利用大型广告牌、楼宇电视、橱窗、展板、公告栏、灯箱广告充分强化宣传效应。同时支队以九九消防平安行动和“119宣传月”为契机,突出“排查火灾隐患、确保家庭平安、宣传法制理念、传递责任意识”主题,深入福利养老等机构、社区(农村)家庭和单位学校组织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

五、强化三级督办。市政府制定了严格的三级督办措施。对排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实行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挂牌督办,做到内容、标准、措施、进度和责任“五落实”。对整改无望的重大火灾隐患,又不能确保安全的高危高风险单位,依法采取断然措施,立即关停;对无视法律法规、治理安全隐患不力的,依法严肃处理;对重大火灾隐患逾期不整改的,当作事故来对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对挂牌重大隐患整治不力的,当地政府相关责任人必须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对查出重大火灾隐患没有实行挂牌整治的,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单位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