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支队圆满完成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05.04.2016  12:32

            清明节期间,鄂州支队认真贯彻上级要求,严明纪律,落实制度,全力执勤,加强队伍管理,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了部队及全市火灾形势“双稳定”。4月2日4日,全市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7次,出动消防车辆11辆(次),出动警力67人(次),抢救被困人员1人。

            周密安排部署。支队严格按照部局《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召开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专题部署会议,细化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专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的良好格局;各地针对清明节期间扫墓焚香、烧纸等野外用火大量增加,旅游出行活动增多等客观事实,组织对祭祀活动场所、旅游景点、车站、文物古建筑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单位在做好防火安全的同时,限期整改完毕。

            全面排查隐患。清明节期间,支队共开展监督检查17次,检查单位45家,发现火灾隐患85处,整改火灾隐患83处,发放宣传资料110份,发送宣传短信5000条。各大队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治理与指导相结合;治理与服务相结合;治理与执法相结合;在治理隐患过程中,坚持以自查、自改为主,充分发挥各单位的主观能动性,遵循“消防自管、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原则,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收到较好的工作成效。

            营造宣传氛围。各地针对当前防火工作和当地扫墓祭祀民俗特点,进一步加大了消防宣传工作力度,在公墓、寺庙、林区、景区张贴、粉刷消防宣传标语200余条;联合鄂州电视台、鄂州日报等地方主流媒体广泛开展“清明节”消防宣传主题活动,对清明节期间祭祀等事项进行提醒;利用微博、微信、短信平台等自媒体进行大力宣传,提醒群众注意消防安全;联合沼山女子民兵连走进沼山镇新桥村,开展清明节前送消防安全知识下乡活动,向村民普及在农村如何正确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柴草堆垛的管理使用,以及农村和山林发生火灾后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扑救初期火灾、拨打火警电话等知识和常识。

            强化执勤备战。严格落实部局、总队视频调度会议精神,要求支队机关及各大、中队安排好值班,保证人员在位率,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支队党委常委还分别参与执勤中队执勤,并对清明节期间的队伍管理及消防安保工作进行督导,引起官兵思想上的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各基层单位严格落实值班备勤要求,及时调整执勤部署,加强灭火救援行动中的第一出动,大队每天派出一名干部到中队值班,中队主官在岗在位,认真履行职责;同时,支队立足“打大仗、打恶仗”的要求,积极做好灭火救援准备,除了在思想上、组织上做好准备,并对所有车辆、装备器材进行了一次彻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