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支队“四大手段”开创社会化消防宣传培训新技能

09.12.2014  11:35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以来,咸宁支队在巩固壮大原有宣传阵地的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积极拓展消防宣传教育新途径、新方式,大力普及宣传消防法规、防火灭火常识及逃生自救知识,为推动消防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和舆论环境。

建立媒体传播平台,提升消防宣传“影响力”。 支队进一步加强媒体宣传,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社会消防舆论引导,在《香城都市报》开设冬季防火专版、专栏,与市电视台建立联合宣传机制,定期报道工作动态。利用全市各县户外视频和LED显示屏循环播出消防安全宣传片、提示信息,并增设消防微博、微信官方平台,在互联网站建立消防版块,普及常用性、实用性消防安全知识。                       

搭建公益活动平台,提升消防宣传“渗透力”。 连日来,支队组织消防志愿者、宣传人员围绕发生火灾如何初期扑救、地震发生时如何自防自救、如何逃生等方面深入辖区中、小学校进行了专门授课,通过火灾、地震实例为广师生剖析了逃生时的注意事项;通过主题班会形式,向学生讲述了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等消防常识,真正实现了“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

设置为民服务平台,提升消防宣传“亲民力”。 支队紧紧抓住受理窗口直接接触办事人员的特点,主动给办事群众发放消防手册,提供消防咨询,并尽可能结合建筑防火实际,向办事群众讲解消防常识、指导业主超前采取防火措施。全市消防监督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同步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向社会单位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基本知识,并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给出指导意见,实现了监督执法与消防宣传“双赢”效果。同时,积极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放消防站,邀请学校师生、企业职工走进消防,走进警营,了解消防、学习消防,让广大群众感受消防氛围和提高消防安全素质。

创建社会培训平台,提升消防宣传“效果力”。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全市消防大队坚持每天深入各单位、场所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活动。重点从如何预防火灾事故、扑灭初起火灾、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紧急避险、逃生自救及必须具备的消防工作“四个能力”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同时,在各企业、事业单位至少确定1名专职消防宣教员;每个社区、村至少确定1名兼职消防宣教员,并对所有消防宣教员进行专业培训。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社会单位培训18余次,受教育群众1万余人,全面有效的提高社会各界自防自救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