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支队“三查工作法”实现火患排查整治零盲区

11.08.2014  11:35

 

为切实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式稳定。日前,荆州支队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采取“三查工作法”机制,助推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开展。

一是部门联合“协同查”,全面开展联防检查。支队积极会同公安、民政、建设、安监、旅游、交通、林业、文物、广电等部门,突出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旅游景区、建筑施工工地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在城区,加强对辖区重点单位和社区的巡逻检查;在农村,对棚户区、居民楼内超量堆放的可燃物进行督促清理。同时,加强对消防弱势群体的消防检查,确保老、弱、病、残、幼等消防弱势群体的监护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

二是消防部门“专项查”,加大消防执法力度。支队按照岗位分工,合理的将重点单位分配到每一名消防监督员,施行实名负责制。支队要求各地消防监督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好本职工作,结合单位实际,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制,本着“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检查一处、整改一处、合格一处、放心一处。同时结合当前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的实际,紧紧盯住易发火灾事故场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对个人或在规定期限内不整改火灾隐患的行为,依法采取罚款、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吊销营业执照等法律手段强制其彻底整改火灾及事故隐患。

三是社会单位“时刻查”,及时排除隐患。支队以提高社会单位自防自救水平为出发点,要求社会单位将消除火灾隐患作为第一要务,坚持内部检查机制,时刻稳固消防安全管理成果。一是员工自查。单位负责人对各部门员工的责任区域和检查部位进行划分,要求员工每天在班前和班后对负责区域内的灭火器材放置情况、火源电源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对存在不安全因素的部位当及时上报主管领导;二是保安人员巡查。单位保安人员每日应对单位外部的消防车通道、内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等情况进行一次巡查;三是单位联查。单位每月进行一次联合大检查,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亲自带队,各部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员参加,对员工及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察,并及时进行总结讲评,切实形成消防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从源头上阻断火灾隐患滋生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