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支队“三个一”夯实社区、农村火灾防控基础

21.08.2014  11:24

 

为深入推进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城乡火灾防控能力,夯实火灾防控管理基础,鄂州支队以建设多种消防力量为切入点,扎实筑牢社区、农村“防火墙”。

统一分配,创建“一所一队”。按照“一所一队、城乡覆盖、迅速响应、初战控火”的发展思路,依托公安派出所加强了治安联防消防队建设。争取市政府投入300余万元专项资金,配备了30辆微型消防车,把30个派出所变成了30个微型消防站。在队伍建制上,各治安联防消防队至少4人,其中队长1名,由派出所分管消防的所领导兼任,全面负责队伍管理;队员3名,包括1名驾驶员、2名战斗员,由民警、协警或公益性消防岗位人员担任。在日常管理上,由所在地管委会、街道办和乡镇政府统一领导,由公安派出所负责日常管理,同时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灭火调度指挥,由119指挥中心统一调派。

进村入户,打造“一村一警”。积极创建“一村一警”新机制,各地派出所消防民警和治安联防队员为一级力量,对辖区行政村进行摸底排查,并落实“定岗、定人、定责”,  保全市318个行政村村村有人负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消防服务;治安委员、企事业单位安保人员组建二级消防力量,负责日常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在火灾第一时间投入救援,在接到火灾报警或者出警指令后,迅速到达火灾现场,组织初期火灾扑救,并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协助火灾扑救;同时,挂点消防民警要定期到所在辖区的田间地头巡逻消防安全情况,开展消防知识宣讲。

密织网络,实行“一栋一员”。按照社区消防工作专群结合、全面覆盖的原则,建立百、千、万社区消防宣传队伍。市政府每年征招50名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派驻至社区负责组织、策划和协调消防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居民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依托网格员,明确3462名消防网格员消防职责,由物业管理人员担任责任人,负责检查小区公共消防设施,监管居民日常消防安全行为;在每个社区的每栋住宅聘任1名消防工作的“热心人”为消防志愿者,宣传家庭防火消防安全知识,负责维护楼内消防宣传牌、消防宣传警示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