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处党支部召开党员会议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工作

21.07.2015  14:26

按照委党组要求,7月20日上午,经济发展处党支部召开了学习传达“省民宗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会”精神的党员会议,围绕党组书记、主任柳望春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讲话、结合经济处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展开了讨论。会议由支部书记李爱旻主持,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邓汉光参加会议并发言。

邓汉光在发言中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中央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的创新,是针对党内存在的“四风问题”、与西方意识形态交锋的需要做出的重大部署;省委先后召开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推进会,是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我省“走在前列、建成支点”的战略举措;我委结合部门实际召开的相关会议,就是要全面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精神,把纪律挺在前面,层层传导压力,通过落实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全心全意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邓汉光在发言中指出,柳望春主任提出的要履行好的五个方面责任,不仅委领导和支部书记要落实好,每个党员都要牢记和执行。经济发展处要在党组的领导下,坚持资金分配制度,坚持政务民主、公开、透明;经济发展处党支部的每位党员,都要坚决杜绝“还生活在十八大之前”的惯性思维,严防在资金分配和赴基层调研时发生腐败,要守住底线、不踩红线,敢于打破人情、面子,对“四风问题”说不,为我委落实两个责任坚守一方阵地。

支部书记李爱旻表示,一是要带领全支部同志坚决把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定格在脑海中,二是要结合处室职能建立和完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三是要重视发挥监督作用,支部所有成员应互相监督、互相提醒、互相帮助,确保本支部真正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

    支部其他成员均做了表态发言,并签订了《省民宗委党员干部公开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