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撒普法火种  培育法治精神

27.07.2016  14:37

2011年3月23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通知下发,我市的“六五”普法工作也随之拉开序幕。 

5年来,一幕幕普法画面令人难忘:在广袤的农村,大批法律工作者活跃在田间地头,法律“下得了乡”;在街道社区,普遍推行的“入户讲法”活动让普法工作“进得了户”;法制宣传栏、普法长廊、巡回法庭……群众自觉接受法律洗礼,法制宣传“入得了心”。 

5年来,全市“六五”普法硕果满枝。在前不久闭幕的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市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荣誉称号。     

掌声的背后,是我市“六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交出的一份实实在在的答卷。

高点规划  全面启动普法基础工作

把法律交给人民,让人民掌握法律,始终是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1年,我市在总结“五五”时期普法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了《荆门市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市人大常委会同步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并及时调整充实了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自此,“六五普法”迅速在我市蓬勃展开。

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大格局下,我市组建了普法专职人员、普法讲师团、基层普法骨干、普法志愿者4支队伍,成立21个“六五”普法讲师团,培训普法骨干2万人,选聘普法志愿者5万人。

对于一个地方来说,要发展经济、完善法治,关键是要让党委、政府和社会的管理者们学法、懂法,这样才能使他们在决策和管理中依法办事。“六五”普法抓住领导干部、公务员等“关键少数”的引领示范,以适应日益深入的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

宪法和法律纳入各级党委(组)中心组“”,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纳入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为“三管齐下促学法”。从2015年新年伊始,市政府就启动了“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活动。在市政府的带动下,目前我市市、县两级政府均已建立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制度,普遍开展学法和专题法制讲座活动,以此养成依照法律解决问题的习惯。目前累计开展集中学法230余次,实现学法全覆盖。

全市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述法内容主要包括依法决策情况、普法执法情况、遵法守法情况等。领导干部述法制度与年度述职述廉同要求、同考核,开创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的考核新模式,为“三述联动促守法”。“三考并重促用法”则将法律知识作为领导干部政治理论任职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后备干部、不得提拔重用。2015年,我市共举办四场考试,2988名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考试,2461人合格。       

健全的机制是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保障。2015年6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荆门市依法治市“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让执法过程和普法过程不再分离,构建了普法工作大格局。在督导检查方面,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每年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专题督办,市人大常委会对17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政协对14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视察。全市成立6个检查组对8个地方、95个市直部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做到普法检查全覆盖。

与此同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也被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占20%权重,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考核重要内容,对于不合格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法律六进”  精心构建“六五”普法网络 

以前村民觉得砍几棵树没什么大不了,听了今天的庭审,触动很大,这种用身边发生的案例来教育村民的形式很好,很有说服力。”2015年4月10日,东宝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开进”栗溪镇姚河村,开庭审理了一起盗伐林木案,姚河村村主任朱恒山感触良多,在他看来,这样的法制课让旁听人员无不深受教育。

普法工作能否真正达到全面推进的目标,关键在于不断创新方法,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通过接力式、合力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让法治教育浸润无声,是贯穿我市整个“六五”普法工作的一条红线。

生活在荆门,细心的市民不难发现,身边的普法形式精彩纷呈,法治元素处处可见。

法治讲堂”植入全市各单位“道德讲堂”之中,社区建立法治专栏、法治文化墙,实现普法阵地“广覆盖”;广场、公园,乃至公交车、小区里的电子显示屏,跳入眼帘的朴实的法治宣传,直抵群众最现实的需求,实现了普法载体的“全屏化”;快板表演唱《敬老经》、法治文化“十劝歌”,这些以快板、湖北大鼓、三句半等形式表演的原创文艺作品,让严肃的法律焕发出活泼的“地气”,实现普法活动“零距离”。目前,全市建成普法文化广场(公园)12个、普法文化长廊48处、法治文化一条街22个、法治警示教育基地53个。       

青少年是法治的未来,普法必须从青少年抓起。“上一堂宪法课、办一期黑板报、开一次主题班会、小手拉大手”等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成为各类学校的“标配”,全市各类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配备率也达100%。在社会层面,以老模范、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组成的“五老”志愿者帮扶问题少年,挽救网瘾青少年辅导站、青少年维权中心等形成法治教育品牌,青少年学法守法自觉性明显增强,违法犯罪现象明显下降。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如何培养经营管理者养成运用法治思维的习惯?围绕提升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的能力,我市先后开展法律直通车、法律体检跟访活动160次,成立微小企业法律顾问团和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团13个,律师结对企业699家,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交流研讨会3200场次。市工商、质监、安监、商务、人社等部门则分别举办经营管理人员专题法治培训,参训人员达2.3万人次,仲裁机构更是将“流动仲裁庭”延伸到基层单位,工作经验在全国得到推广。

全市开展“送法下乡”活动2300场次;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村两委干部、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村经济带头人法律知识培训,确保每村有“法律带头人”,每户有“法律明白人”,普遍推行“入户讲法”活动;贴近村(居)民生产生活实际,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专项宣传,引导村(居)民依法处理各种利益纠纷,使得法制宣传“入得了心”……  通过这系列举措,切实加强了农民、居民尤其是基层干部、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               

六五”普法、“法律六进”,使300余万荆城人民在更大程度上接受了法制教育和洗礼,法治精神深深植根于人们心中。目前,全市应普对象普及率实现100%。     

1小时法律服务圈”的建立,打通了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目前,我市已建立健全了市、县二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窗口),构建了以司法行政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参与的“一主多元化”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依法治理  打造和谐发展法治环境

法治思维、法治能力的培养,除了专门教育活动外,还在于与依法治理、法律服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只有将普法宣传寓于法治实践之中,才能实现良性互动。以学法为基础、用法为导向,强力推进依法治市,始终是我市“六五”普法的一大主题。

2014年12月30日,我市在市级层面吹响了创建法治城市的进军号角。市委七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的意见》,提出到2016年,步入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先进行列。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也被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体系,认真考核结硬账。

在县级层面,深化法治县(市、区)创建;在基层,广泛开展法治单位创建。全市上下确定普法依法治理市级联系点17个、县级联系点54个和基层联系点1500个,每年组织进行“法治单位”、“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等评选活动。       

在法治精神指引下,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依法决策机制日益完善,依法执政水平不断提高。       

2015年2月4日上午,市政府常务会议举行第一次集体学法活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为严把依法行政的“决策关”,从2015年新年伊始,我市政府就启动了“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开展预算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在市政府坚持学法的带动下,目前我市市、县两级政府均建立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制度,累计开展集中学法230余次,实现学法全覆盖,以此养成依照法律解决问题的习惯。

2014年12月22日,5名专业律师受聘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发挥法律智库作用;2016年6月底,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及村(社区)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制度的全覆盖。 

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我市也进行了全面清理。在深化行政审批“四最四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目录+细则”管理。下发《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启动第十轮流程再造,市级148项行政审批事项的申报资料减少5.2%,审批环节减少38%,承诺时限提速25.5%。通过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和网上审批机制等“三单一网”,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和便民服务。   

通过制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我市积极推行行政执法检查、案件审理和执行三分离。市直32个执法单位制定了执法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行政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在荆门,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被纳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行政决策、决策执行、政务服务等15个方面107项行为被纳入效能监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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