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擦碰不撤离现场 武汉将重罚"任性"添堵司机

01.04.2015  08:46

  两车“顶牛”(资料图片)

  小擦碰不撤离现场 闹脾气恶意堵路

  司机任性添堵将受重罚

  车辆一律扣留 情节严重的将被拘留

  武汉晚报记者梁爽 通讯员张鹏 徐飞 施峰

  临近清明节,车辆流动性增加,道路上也越来越堵,但交管部门发现,其实不少拥堵都是自己“任性”闯的祸。轻微交通事故只顾扯皮不撤离现场、“闹脾气”恶意造堵……这些冲动下的举动往往使得脆弱的道路拥堵难行,害苦了其他车主。

  武汉市交管局昨天表示,即日起,造成交通堵塞的车辆将一律扣留,情节严重的,将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作出拘留处罚。今年来,交管部门已扣留造堵车辆18辆,6名任性司机因堵路、堵小区通道等行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任性司机堵住小区大门

  最近,驾驶员小贺就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代价:因用车堵小区大门被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

  3月26日上午8点多,小贺因30元停车费与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发生冲突,一气之下,小贺将车辆堵在融侨华府小区3号门口后,就将车一锁,直接去上班了。下午,他回家后见车辆还在原地,但他气还没消,就没有处理和牵移,随后和朋友一起去黄石办事。27日晚8点,他从黄石回汉,才将车辆挪开停在小区外。

  28日一早,他外出办事时,又将私家车违停在小区门口,这一停就长达30多个小时,造成小区内的车辆进出严重受阻,扰乱了小区的正常秩序,物业工作人员报警。28日晚上10点,小贺被武昌警方请到派出所,并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依法拘留5日、罚款500元。

   小事故扯皮堵了一条街

  3月30日上午10点左右,驾驶人李某驾驶小型轿车沿硚口古乐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湖北警官学院旁路段,与张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会车时,发生刮擦。

  事故后,两人不服从硚口交通大队指挥室民警的电话引导,拒不撤离事故现场,将车停在道路中间争论,造成路面通行车辆滞留。大队民警随后赶到现场,暂扣了当事双方的事故车辆、行车证,扣押了双方驾驶员的驾驶证。李某、张某这才知道,原来轻微的车损事故民警还可以扣车、扣证,并按照一般程序进行处理。

  此时,两人后悔不已,竟然还不停相互埋怨。事故处理完毕,双方驾驶员还因未及时撤离事故现场,造成交通堵塞,被处以200元罚款。

  两司机赌气“顶牛”被拘

  去年11月,在武昌东亭路,一辆712路公交车和一辆别克轿车会车时,道路狭窄,两车司机都不肯倒车退让,就此“对峙”。为了赌气,两名司机都熄火下车,僵持达20多分钟,附近车辆均无法通过。

  民警接到报警赶来时,别克轿车司机黄某表示,他的车旁有垃圾箱,退让不便,所以想让公交车退。而公交司机梅某表示,车后还有车,不能退让。武昌警方认定,梅某、黄某故意堵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二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天。

  交管部门介绍,我市道路交通压力日渐加大,交警将加大对各类影响交通畅通违法行为的管理、查处力度,尤其对造成交通严重拥堵的行为,将依法严处。交警呼吁,请广大驾驶员提高守法驾车意识,避免因“任性”给道路交通和其他市民出行带来影响。

  法律链接:

  ●《武汉市实施办法》: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或者报警等候处理。符合公安交管部门规定的快速处理情形的,可以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点进行处理。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第二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编辑 毛丽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