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提拔副处以上干部先核查个人事项报告

21.01.2015  12:59

  湖北日报讯 (记者刘娜、通讯员张翔、实习生寇蔻)昨从全省组织部长会暨干部监督工作会上获悉,从今年起,我省将加大对拟提拔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力度,凡是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列为副厅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的,一律进行核实。

  会议透露,要严格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凡是存在疑点未核清的,一律暂缓考察。要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凡是问题反映没有查清的,一律不得办理任职手续。

  据了解,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是当前干部工作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今年起,我省将严格程序把关,把严格监督、严肃纪律的措施嵌入到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党委(党组)向上级推荐拟提拔重用人选,必须对其廉洁自律情况作出负责任的评价;对破格提拔、问责干部复出等需要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有关事项,未事前报告或未经审批同意的不得提交讨论决定;民主推荐干部时必须明示纪律要求,让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者没有市场;考察时干部考察组要担负起“一岗双责”,因考察失真失实造成带病提拔的要倒查追责。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