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工商局“三项措施”推进市场主体信息年报工作

17.01.2015  05:59

全省工商系统贯彻实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座谈会后,鄂州市工商局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办法,采取“三项措施”,全力推进市场主体信息年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年报进度大幅加快。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申报从2014年11月的2637家,增加到4529家,净增71.7%,个体工商户从2014年11月的139家,增加到8288家,净增60倍,位列全省第五。

领导重视、目标倒逼任务。 局长喻志斌、副局长艾义斌多次召开协调会、座谈会及现场办公会,督促各分局、工商所要着力抓好此项工作,并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下达了至2014年底企业年报率达40%、个体户年报率要达15%的目标任务。随后各分局、工商所将具体任务同步分解到网格,责任到人,以提高申报进度。同时,市局在前期印发各种宣传资料2万余份的基础上,加印1万份,分发至各市场主体,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各分局、工商所的咨询电话,为系统每个工商所配置新电脑1台,用于市场主体申报公示信息工作,为年报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倒排时间、 通报倒逼进度。 市局以2014年12月31日为时间节点,将阶段性具体目标分解到周,制定具体“时间表”“路线图”,对各单位年报进度实行“一日一统计、一周一排名、半月一通报”,营造“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干事氛围,确保全局工作整体推进,并将情况通报上传至市局政务系统,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梳理,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对各单位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如对华容所探索利用手机帮助市场主体现场申报的办法进行推介,并对葛店、华容两个申报率迅速提高的分局通报表扬。

加强督察,问责倒逼落实。 将年报工作作为硬指标,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为保障年报进度与质量,全系统在下达任务指标的基础上,市局注册分局和督察队,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单位年报推进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市场主体是否接到年报通知、是否参加培训、是否收到宣传资料,是否上门服务、是否代报等,对工作不力、进展不佳的单位负责人由市局领导进行问责谈话,督促全系统加快年报进度,力争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