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三措施”完善民族宗教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

09.10.2014  20:18

  为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建始县釆取“三措施”完善县、乡、村三级民族宗教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

  一是健全体系,格中有人。实现县、乡、村三级服务管理工作“全覆盖”,县级网格负责人由民宗局局长兼任,10个乡镇由分管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担任网格长,对辖区内网格化管理负总责,分管综治工作的为具体责任人,410个村村(社区)主任为网格具体负责人。

  二是明确责任,人定其责。做到县、乡、村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零距离”,建立健全信息全掌握、管理无缝隙、服务无遗漏、责任全覆盖的精细化动态化服务管理机制。坚持用制度规范运行,制定出台《信息釆集》、《走访群众》、《矛盾排查》、《处置反馈》、《检查验收》等工作制度,明确网格负责人和网格管理员工作职责,将社会管理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的网格成员。

  三是注重实效,实现目标。确保三级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全天候”按照主体划分,编制管理结构图,与同级综治部门配合,至下而上综合信息及时报送有关数据,使民族宗教信息数据交换到网格化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切实做到“四个百分百”(对辖区内少数民族人口和流动人口基本情况100%了解;对宗教活动场所100%的关注;对宗教信徒、教职人员信息100%掌握;对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100%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