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三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工商通”市场巡查工作

14.08.2014  11:04
          近日,咸宁市工商局针对全市系统自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划转改革以来,一些地方不能正确看待“宽进”与“严管”的关系,不能正确看待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划转是为了让工商部门集中精力,将过去应该管而没有管好的事情管好,对市场巡查的认识发生了偏差,淡化了市场巡查工作,使市场巡查责任不明确、要求不具体、工作不到位,甚至出现了不巡不查、巡而不查、查而不处、巡查造假等现象,影响了工商部门履职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在省局新的市场巡查模式和标准出台前,采取三项硬措施进一步加强市场巡查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该局指出,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后,加强对九类重点商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和成品油等重要商品市场的巡查、监管,仍是工商部门依法履职的重点,同时加强市场巡查是改进监管方式,落实登记制度改革和“宽进严管”目标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提高市场秩序管控力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全市工商系统查处的一系列大案、要案很多都是通过市场巡查而发现。因此,该局要求全市工商广大干部应充分认识,开展市场巡查不仅是工商部门的天职,更是工商部门有效开展市场监管,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的一个重要手段。全市各级工商部门特别是工商所要坚决摒弃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后,市场巡查工作无关紧要的错误认识,要进一步加强对《工商所网格化市场巡查工作规范》的学习运用,强化市场巡查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市场巡查工作。
          二、依规开展巡查。该局要求,全市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工商局关于<工商所网格化市场巡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工商市〔2011〕151号),认真扎实开展市场巡查。同时,要明确市场巡查的工作内容、目标任务,严格执行市场巡查的工作程序,探索完善市场巡查的工作方式,切实把市场巡查落到实处。一是强化“工商通”巡查模式。全市工商系统要继续、统一采用“工商通”市场巡查模式,按照“工商通”市场巡查的要求,全面开展各类市场巡查;二是进一步明确市场巡查的重点和区域。全市工商系统要以九类重点商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和成品油等重要商品市场为巡查重点,以学校周边、旅游景区、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繁华闹市等为市场巡查重点区域;三是严格坚持巡查的频次要求。全市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局规定的市场巡查频次,不得擅自降低频次标准,甚至不开展市场巡查,真正做到辖区市场主体违法违章问题发现得了、处理得好。
          三、严格责任追究。该局规定,全市各地要建立健全市场巡查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督察责任制和工商所市场巡查岗位责任制。结合当前的行评开展,全市各级督察机构要把市场巡查作为督察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严格实行月通报制度和问责制度。全市各级市场管理机构要加大对巡查工作的业务指导,最大限度地提升巡查效能,全市各级信息中心要加强“工商通”市场巡查的设备和技术保障,确保巡查工作顺利开展。全市各地各单位要加大追责力度,对不巡不查、巡而不查、查而不处、巡查造假、擅自降低巡查频次和因巡查工作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对因巡查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重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