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局四措并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02.09.2016  16:14

细化定责,实行责任落实痕迹化。 该局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在此基础上,针对内部巡查发现问题、履职尽责“回头看”征求问题及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重点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工作台账清单制度,实行责任痕迹化管理,把抽象的责任内容分解为具体任务要求,做到可量化、可操作,让干部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不做怎么办”,从而有效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约谈明责,实行责任落实明确化 。一是工作约谈。对存在重点工作推动不力、违法用地巡查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方面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约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今年1月至8月,共约谈中层以上干部38人。二是提醒约谈。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适时提醒,对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对倾向性现象及时提醒,增强干部职工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今年1至8月,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约谈3次,对13名有子女升学的干部职工进行层层约谈。

带题查责,实行责任落实制度化。 该局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查“四风”问题作为带题查责的主要内容,瞄准“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采取果断措施,做到“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倒查追责,实行责任落实常态化。 该局坚持真严、真查、真问责,把强化责任追究作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今年1月至8月,对3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干部和10 名违反工作纪律的职工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