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多措并举助推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

20.08.2015  11:35

          近年来,十堰市从解决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问题入手,采取措施,加快推进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出台政策支持。市委、市政府结合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分别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出台了《中共十堰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从“着力推进民族乡村扶贫开发、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全面落实民族乡村财政支持政策”等方面分别提出了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措施。

二是帮扶共建支持。省委、省政府先后安排省扶贫办、省交通运输厅(去年年底)、市委、市政府安排27个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湖北口回族乡。郧西县安排10个县直单位对口帮扶湖北口回族乡和四个回族村。郧阳区安排1名县级领导、3个区直部门对口帮扶回族村。竹山县安排县委副书记联系东门回族村。

三是现场调研支持。市委书记周霁、市长张维国等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调研,现场解决民族乡村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几年来,市、县先后在民族乡村召开现场会、办公会9次,专题会36次,有力的推动了民族乡村经济和社会发展。

四是财政资金支持。27个市直单位先后筹措1000多万元扶持湖北口回族乡经济社会发展;郧西县每年安排民族乡村发展资金30万元。在政策扶持下,湖北口回族乡综合实力进入该县第一方阵,先后获得“全国文明乡镇”、“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郧阳区自2010年起每年设立民族村发展资金6万元,并在2014年对清凉寺村、马纵岭村均捆绑项目资金1000万元以上,郧阳区清凉寺回族村成为该县“宜居示范村”,今年被推荐为“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