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豫皖三省联合推进大别山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10.12.2016  14:08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革命文物工作的通知》(文物政发﹝2016﹞13号)、《关于大别山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函》(文物保函﹝2016﹞1862号)精神,切实推动大别山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加强统筹协调,12月8日,湖北、河南、安徽三省文物局在武汉召开工作座谈会,联合推进大别山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湖北省文物局局长黎朝斌,河南省文物局局长陈爱兰,安徽省文物局局长何长风,湖北省文物局副局长王风竹及三省文物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大别山革命老区范围共涉及三省10个地级市、61个县(市、区)。大别山区革命文物数量多,分布广,类型丰富,内在联系紧密,反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该地区不同时期的革命活动和取得的成绩,具有突出的整体价值。统筹实施大别山革命文物区域性保护和利用,对于整合鄂、豫、皖三省革命文物资源,凝聚规模效应,发展红色旅游,充分发挥其社会教育和公共文化服务功能,促进大别山区扶贫攻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上半年,湖北、河南、安徽三省文物局联合启动大别山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得到了国家文物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并将其纳入了《全国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会议交流了三省大别山区革命文物资源状况及保护利用工作开展情况,就合作推进大别山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机制、工作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了深入研究。会议决定,由湖北省文物局牵头,成立大别山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湖北省文物局,并形成《大别山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十三五行动计划》。根据该《行动计划》,“十三五”期间,三省文物局将按照国家文物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建成全国跨区域联动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典范”的目标,重点在建立工作机制、夯实基础工作、强化规划引领、实施重点工程、提升展示水平、加强宣传教育、促进红色旅游、深化学术研究8个方面,统筹协调,全面推进,真正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革命文物跨区域保护利用新的突破。《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项目包括:组织编制《大别山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纲要》;组织实施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成立大别山区博物馆联盟;开展举办“大别山杯”讲解员革命文物讲解大赛等社会教育活动;打造一批跨省、跨区域的大别山区红色旅游精品线路,让大别山区革命文物资源整体“活起来”,促进大别山区扶贫攻坚,服务大别山区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