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29.03.2018  11:03

3月20日,深化湖北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暨试点工作推进会在监利县召开,将进一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在19个市县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2017年2月,确定丹江口市、老河口市、宜都市、监利县、蕲春县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县(市)。经过一年多的改革,试点县(市)已形成9种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商务执法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是整合执法职能,将分散的行政执法职能整合交由一个执法机构承担。

试点地区推行了商务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厘清了执法职能,整合了执法力量;将乡镇划块分片,实行网格化管理,商务执法向基层延伸,还在乡镇配备1名兼职商务执法监督员,有效扩充了执法力量;制定了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和信息公示制度,着力构建部门联合、上下联动和跨地区执法的工作机制,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

此外,试点地区着力改变传统的“以罚代管”的执法管理方式,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每月将执法工作在网上公示,对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信用分类监管,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运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系统,实时记录监管执法流程,规范现场执法行为,提高现场监管的效能及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