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宜都市工商局推行法制员“三化”大力提升执法水平

06.03.2017  16:32

近年来,宜都市工商局从建立健全基层法制员工作制度入手,不断探索基层法制建设新模式,以此推进法治工商建设,促进了全系统的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2016年,该局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一般程序案件215件,其中复议案件1件,诉讼案件2件,最终没有出现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或变更、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

法制员任命程序化。核审是一项复杂繁琐的工作,无论是程序上还是实体上都有较高的要求,该局严把法制员的“入口”关,以“四有”的要求严格法制员资格审查。即一有学历,凡任命的法制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有实力,凡任命的法制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行政执法经验,热爱工商法制工作;三有资力,凡任命的法制员,原则上均由该单位的副局(所)长担任;四有能力,凡任命的法制员,必须经过申报、培训、考试、审查、通过等程序,并熟悉法律法规,能够在执法办案工作中独挡一面。目前,该局已有12名工商干部经考核通过任命为法制员。

学习培训制度化。法制员要对基层工商执法进行法制监督,本身应当具备过硬的业务技能,该局一直坚持把基层工商所法制员的培训作为全系统教育培训的重点,专门制定《法制员教育培训计划》,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上下功夫,把培训重点放在工商所办案程序、自由裁量权的正确使用、证据的审查判断、收集和使用等方面上。同时建立季度法制工作研讨制度,针对执法中的问题,集中研讨,特别是结合工商所案例,自我评价,自我挑刺,通过自我讲评和研讨,大兴学习调研之风。

监督考核规范化。为完善法制工作考核机制,充分调动法制员工作积极性,该局一是制定对法制员的绩效考核办法,将法制员绩效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并作为基层分局法制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二是开展优秀法制员评审,对年度内诉讼无败诉、复议无撤销、执法检查无错案的;开展法制监督、法制培训、法律咨询服务等履行职责的成功经验被上级有关部门推广的法制员予以表彰,以此激发法制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竞争力。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法制员未依法履行核审职责的,法制员与办案人员须承担相应责任,对案件评查排名连续在全局最后的法制员及时进行岗位轮换,促使法制员时刻产生危机感和紧迫感。(宜都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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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