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正式启动机动车排气环保达标路检——黄标无标车施入禁行区域最高扣3分罚款100元

16.10.2015  17:49

  10月14日下午,十堰市环保局与市公安交管局首次开展在用机动车排气环保达标路检抽查,14辆未贴环保标识车辆被扣分并罚款,其中最高被扣3分并罚款100元。此举,标志着十堰市机动车排气环保达标路检正式启动。这是十堰市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速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有效控制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所采取的实际举措之一。

  十堰在用机动车排气环保达标路检抽查方式采取路面拦车抽查,公安交管部门负责统一指挥车辆受查,对禁行区域内行驶的黄标车和无标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并限期整改;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的,移交治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环保部门负责对排放“黑烟”或其他明显可视污染物的车辆下达限期整改要求;查验环保标志真伪及有效期,做好检查记录,建立路检抽查档案。

  路检抽查范围为十堰市环保、公安两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黄标车、无标车实行区域禁行的通告》划定的禁行区域:(一)东至:天津路五一岗路口、武当大道五二岗、浙江路东路口;(二)南至:北京南路茅箭区实验学校门前、人民南路青少年宫人行天桥、朝阳南路转盘;(三)西至:原红卫转盘路口;(四)北至:北京北路(熊家湾立交桥以南)、汉江路夏家店转盘、凯旋大道与发展大道交汇立交桥以南;(五)武当大道五二岗至火车站货场路口禁行。

  路检抽查重点违规闯禁行区域的黄标车、无标车、排放黑烟或其它明显可视污染物的车辆。其中黄标车为经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申领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颜色为黄色的车辆。无标车为未进行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未申领环保检验标志的;未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粘贴于车右上侧的;申领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信息与车辆信息不相符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年检周期已过,未依法取得下一周期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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