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排查矿业领域违法问题 严重违法、不能完成整改的报请政府实施关闭

19.08.2015  16:58

中国环境报讯(叶相成)十堰市环保局日前正式下发《十堰市集中开展矿业领域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拟集中开展矿业领域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严厉查处矿业生产中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提高当地矿业行业的环境安全水平,增强矿产资源的依法、合理开发利用。

方案明确,此次治理范围涵盖全市域。按照行政管辖区域,各地环保部门对本辖区矿业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验收、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保护等方面开展排查,建立矿业环境保护台账、档案。

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企业和未批先建、久试不验、超标排放等行为,一律按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进行处罚,责令停止生产,进行整改。对涉嫌入刑的案件应及时移交检察机关和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积极做好专项行动中与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将分为清理排查、集中整改、检查验收3个阶段,计划9月底前结束。专项治理行动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市政府建立领导小组,市国土资源、安监、经信委、公安、工商、环保、监察、水利、林业局等部门共同参与。

根据方案,环保部门负责对矿业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进行倒查。加强对矿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验收手续、是否达标排放、有无环境安全隐患等方面的排查。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据了解,十堰市环保局成立了“集中开展矿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生态科,负责日常工作及各类资料汇总、上报等工作。

方案要求,各环保局要充分利用本次专项行动平台,建立和完善矿业环保台账、档案。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督办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对严重违法、不能完成整改的,依法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实施关闭。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